近年来,部分网站、媒体甚至是一些国内知名的新闻单位、民族企业登载了“问题地图”,公众舆论反响强烈,在国内、国际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闵宜仁今日就该局与中央网信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互联网服务单位使用地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说,部分网站或者网民通过国外网站下载使用损害我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问题地图”。
两部门要求,各互联网服务单位引用地图时要注明地图来源和审图号;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两部门将联合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地图出错严重损害国家主权
闵宜仁说,地图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直观反映国家的主权范围,体现国家的政治主张,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
他强调指出,互联网服务网站具有受众面广、交互性强、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大等特点,登载的地图一旦出现错误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或登载涉密或敏感内容等问题,将严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海洋权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闵宜仁介绍,2016年1月1日实施的《地图管理条例》设置了“互联网地图管理”专章,对互联网中登载使用地图等行为的安全保密、地图审核和备案等提出明确要求。此外,近年来,测绘地信局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公开内容表示若干规定》、《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试行)》等系列法规政策,对互联网地图公开表示内容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不能从国外网站下载问题地图
但“问题地图”仍然存在。闵宜仁披露了互联网服务网站中所使用的“问题地图”表现形式。
他说,问题包括部分互联网网站中登载的地图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相关地图存在将我国台湾省按独立国家表示、错绘我国国界线、漏绘南海诸岛、钓鱼岛等重大错误;同时,部分地图上登载了不宜公开甚至涉密的内容,如国防、军事设施、未经公开的港口、机场,未经国家批准公开发表的各项经济建设的数据等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闵宜仁说,还有部分网站或者网民通过国外网站下载使用损害我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问题地图”。
引用地图须注明审图号
据闵宜仁介绍,此次两部门联合印发的《通知》覆盖我国境内所有登载地图的互联网服务网站,包括各类新闻媒体网站、商业网站以及各类移动社交平台等。
两部门要求,各互联网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地图审核和登载使用。地图在登载前应依法送审,不得在地图上标注涉密信息或者违反我国民族政策及政治主张的内容。
同时,网站中引用地图时,要使用从合法渠道获得的正确地图,引用地图时要注明地图来源和审图号;互联网服务单位要定期对网站开展全面自查,及时删除存在问题的地图。《通知》要求,具备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的单位要对网站中登载的地图和地理信息加强审校管理;具备搜索引擎的单位要向网民推荐正确的地图、标明审图号的地图。
闵宜仁要求,互联网服务单位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对网站中出现的“问题地图”,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和处置措施,并及时向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和网信办沟通报告。
将组织编制公益性地图
《通知》要求两部门要对互联网服务网站中登载的地图开展日常监管,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同时,要积极组织编制公益性地图,针对重大时政报道,制作并提供适于互联网服务网站应用的地图产品和服务。
测绘地信局提出,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地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互联网服务网站用的时事宣传地图开通绿色审核通道,提高审核效率;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地图监管工作机制,对各类网站中登载的地图进行日常监控、快速检定和及时处理。
闵宜仁透露,测绘地信局组织编制了各种形式的中国地图、世界地图等公益性标准地图,并通过官方网站免费提供下载使用。他说,目前,正在根据互联网服务单位新的需求对公益性地图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丰富地图内容和数据格式,提供自助制图功能,将于近期发布一批适于新闻媒体、教育科研等应用的地图产品和服务。
闵宜仁要求,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对时效性要求较高的时事宣传地图等,自受理地图审核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对用于应急保障等特殊情况的地图,要求即送即审。
“问题地图”举报机制将畅通
闵宜仁说,我国众多的互联网服务网站中登载了海量的静态地图图片和动态地图服务,且处于不断动态更新和快速传播中,监管范围广,监管难度大。
闵宜仁透露,两部门将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工作,将建立多级联动的监管机制。“测绘地信局、网信办等多部门成立了国家级互联网地图监管主节点和31个省级分节点,实现了对各类网站中登载地图的日常监控、快速检定并及时处理。”闵宜仁说,测绘地信局组织研发了互联网地图监管系统,着力提升监管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实现了对互联网网站中登载的“问题地图”、涉密和敏感标注等持续监控并及时报警。
闵宜仁说,测绘地信局畅通了“问题地图”举报机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积极发动广大社会公众提供“问题地图”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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