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3日讯(记者 王开广)今天,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办的推进国家控烟立法研讨会在京召开。《法制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调查发现,超过六成旅客对公共交通场所控烟状况表示认可,但依然有提升空间;取消吸烟室支持率高,吸烟和非吸烟旅客支持比例均超过六成。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研究员杨杰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制品生产、消费和烟民大国。现有3.16亿吸烟者,每年有超过100万人死于烟草相关疾病,其中约10万人因二手烟死亡;英国牛津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的研究显示,若不采取积极措施,将有三分之一的中国年轻男性最终死于烟草导致的相关疾病。
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郑频频教授介绍说,烟草烟雾中含有7000多种化学物质,其中至少69种致癌物,二手烟暴露可以引起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脑血管疾病等多种疾病。根据上海市的监测结果,目前上海市18岁以上成人二手烟暴露率为41.1%,半数青少年暴露于二手烟。
记者注意到,国外许多研究已经证明,设置吸烟室和划定吸烟区根本不能完全隔离二手烟。设置吸烟室不符合FCTC的规定。
“吸烟室无法隔离二手烟,无法保护不吸烟者的健康,吸烟室外5米环境烟雾浓度依然处于高水平;吸烟室对于身处其中的吸烟者危害更大。吸烟室内的PM2.5浓度可达到我国PM2.5 24小时浓度限值的30倍,达到室外PM2.5浓度的180倍。”郑频频如是说。
调查结果还显示,对于不吸烟的受访者而言,73.7%的人表示在候车时会有意避开吸烟室;对于吸烟的受访者而言,81.3%的人表示使用过机场和车站的吸烟室;对于吸烟室的印象,使用过的吸烟者中表示“烟雾非常严重,感觉呛人”的比例为54.1%,表示“很舒服”的吸烟者仅占9.4%,其余36.5%的吸烟受访者表示“一般”。
记者注意到,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2015中国成人烟草调查报告》显示,2010-2015年间成人吸烟率没有下降,为27.7%。五年内吸烟者人数增加了1500万。
杨杰告诉记者,截止到2016年5月31日,全国共有北京、杭州、银川、鞍山、青岛、西宁等16个较大城市实施了城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或规定。
杨杰认为,无烟环境立法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为国家控烟立法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参考模式。在目前不增加编制等条件下,建立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执法队伍,形成了控烟执法新机制和新模式。为执法制定了执法计划、指南或细则等相关执法文件,从职责、制度、技术上保障执法,为国家控烟法规的有效实施提供了技术指南。同时,城市控烟执法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杨杰举例说,北京控烟条例实施一周年对部分场所暗访调查显示,控烟暗访综合评估得分为79.12分,71.3%的暗访单位室内场所无吸烟现象;此次暗访均未发现烟草广告。
在杨杰看来,《条例》应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内全面禁烟;不应为工作场所禁烟设置例外,不为单间办公室禁烟开后门;政府应加大对控烟工作的经费和人员投入。
据了解,来自天津、兰州、青岛等16个立法城市的代表在会上共同呼吁制定《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应践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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