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国庆假期,一条标题为“国庆马路杀手 司机高速急停逆行险致后车追尾”的视频微博刷爆网络。视频显示,在湖北荆宜高速上,一辆红色小轿车由于错过服务区路口,突然在超车道上停车,致使紧跟其后的几辆车纷纷避让,险些发生交通事故。更出人意料的是,随后红色小轿车副驾驶乘客下车拦后车,将红车横向引导逆行进入已驶过的服务区。事发后,按照相关规定,湖北高速交警对涉事车主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以及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共记18分、罚款400元。有网友认为,这样的处罚太轻了,对于这种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有必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条款,甚至应该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对此你怎么看?对于高速公路严重违法行为,你觉得扣分和罚款够不够?
调查结果:
有大约七成的网友认为,高速路段突然停车,其巨大的安全隐患,相应的处罚太轻,可纳入刑罚处罚范围。
陈氏猎人:像这种危险驾驶……应该入刑的!对于大部分司机来说,罚款是长不了记性的。
离岛之鲛:不够,罚的太轻。应该加大惩罚力度,如果以前也有类似记录,则建议应吊销驾照,5年内不允许重新考来。
也有近三成的网友表示,这则案例涉及的危险驾驶,也与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还有驾考不严有关,不能一罚了之。
北京好阳光:我认为,此行为罚是必须的。但高速公路旁的服务区设置又是否合理?比如车上有人“路急”,一个服务区后下一个久久不到,错过这个村就无法解决了。
一条大河波浪宽:应该倒查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司机,曾经的驾校、教练、驾考机构和考官,强化他们的标准和责任意识。查一查培训和考试过程中,学员交通法规学得精不精,遵章守纪观念强不强,有没有营私舞弊现象,等等。从源头上,减少“马路杀手”。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