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网友爆料称,位于通州区新潮嘉园小区三期外约百米处正在建造一座墓地。北京青年报记者在现场看到,新潮嘉园30号楼不远处有一座十一层锥形在建墓地。墓地的施工人员说,建设后的墓地可容纳2000座墓穴。墓地所在的永顺镇镇政府相关人员表示,据初步核实了解,此地多年以来一直是村民们自然形成的坟地。2016年初,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形成了对此地进行环境整治的决议。根据村民代表会的决议,改造后的墓地只用于本村亡故的人员。目前镇党委、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相关主管领导第一时间去现场了解相关情况,镇主要领导要求彻查此事,及时作出妥善处理。另据了解,通州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已经进行现场查看,并且介入调查。
近日,有网友在网上爆料,位于通州区新潮嘉园小区三期附近约百米处正在建造一座墓地。住在新潮嘉园三期30、31、32号楼的居民,从家里的窗户就可以看到墓地。北青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个正在施工的墓地呈圆锥形,现在已经初具规模,层层叠叠有十一层。在墓地周围有数条已修和计划修建的马路以及多个居民区,最近的是新潮家园三期30号楼,直线距离仅有30米左右。在施工现场,施工代表张先生说,这块地属于小潞邑村,原本是一个坟地,登记在册的有主坟有200多个。村里觉得不好看,就向上级报批,对这块地进行了规划。张先生宣称,规划的时候为了减少麻烦,只向镇政府进行过工程报批,报批的项目也不是墓地,而是景观工程。张先生还说,这块墓地占地面积约有十七八亩,墓地是他设计的,会有2000多个墓穴,每三米种一棵树,现在已经有部分墓穴可用于安葬。
昨日,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得知此事后,已经赶赴现场实地查看情况,并且介入调查。
昨晚,永顺镇镇政府相关人员表示,据初步核实了解,墓地位于小潞邑村东北角,此地多年以来一直是村民们自然形成的坟地。2016年初,为消除火灾安全隐患、规范管理以及提升村内环境,经过近20名村民代表的联名提议,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形成了对此地进行环境整治的决议。根据村民代表会的决议,改造后的墓地只用于本村亡故的人员,不收取费用。镇党委、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相关主管领导第一时间去现场了解相关情况,镇主要领导要求彻查此事,及时作出妥善处理。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虽然在法律层面并未直接规定墓地与居民区的距离,但是依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按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建设公墓,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即使是农村公墓,也要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属于擅自兴建殡葬设施行为的,应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文/见习记者 王天琪 实习记者 刘思佳
线索提供/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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