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是牺牲者,英雄的牺牲成就了其人格的伟大,英雄荣誉事关一个国家、社会和民族的价值追求与道德理想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依法保护“狼牙山五壮士”等英雄人物人格权益的典型案例。这是人民法院对贬损、侮辱英雄人物行为的鲜明表态,也是对以法治保护包括英雄人物在内所有社会成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倡导。
互联网带来前所未有的交流便利,但也为歪曲历史、恶搞先贤、抹黑英雄等言论提供了舞台,导致舆论场泥沙俱下。一些人滥用言论权利,连狼牙山五壮士、邱少云烈士、方志敏先烈等英雄人物也横遭玷辱。孙杰(微博名“作业本”)侮辱邱少云烈士案中,在孙杰败诉的情况下,仍有少数人以“言论自由”来批评法院判决。但这些人忘记了,言论权利是有法律边界的,如果违反了法律,任何人都要承担相应责任。即便按照国外有些案例所确立的“实际恶意”原则,也可以发现,孙杰对邱少云和赖宁两位烈士的言论,已超出了正常言论的范围,而是对烈士人格的贬损与侮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人民法院的判决,事实清楚确凿,法律依据充分,法理根基坚实。
对英雄人物的恶意贬损与侮辱,伤害的不仅仅是英雄及其近亲属的感情与利益,还有损社会利益,构成了对社会公众的冒犯。有些英雄或烈士可能并没有近亲属,即便英雄尚在世或者有近亲属,有时也无法对侮辱者所损害的社会利益提起主张。因此,法律应该针对这种情况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比如,可授权英雄的家乡、原单位或者原居住地检察机关代为提起公益诉讼;同时,在明显涉嫌构成侮辱、诽谤并且情节极为恶劣,甚至妨害社会秩序的情况下,经严格依法查实可处以治安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等。
一些国家在法律上对公众人物的名誉权进行了限制,但英雄的荣誉必须得到尊重,因为和公众人物不同,英雄是牺牲者,英雄的牺牲成就了其人格的伟大,英雄荣誉事关一个国家、社会和民族的价值追求与道德理想。每个国家都有自己所珍视的传统、价值与道德,它们应该是一个社会基本的共识和底线,而非任何人都能随便讽刺、唾弃、贬损、侮辱甚至诽谤的情绪发泄对象。因此,根据一个国家自身的价值诉求与文化传统,以法律的形式维护英雄的荣誉,应该是立法机关理直气壮的选择。更重要的是,必须在一个国家或社会形成一种热爱英雄、维护英雄的浩然正气。国家和社会都有责任回击历史虚无主义的逆流,告慰九泉之下的烈士及其家属,制止网络空间中的侮辱谩骂与诽谤,还英雄以清白、给舆论定是非。
今年里约奥运会上,一个美国运动员在团体赛中夺冠,颁奖礼奏国歌时,因没有把手放在胸口上而受到美国网民的围攻,哪怕这个年仅21岁的小姑娘曾为美国夺得金牌;2012年,一名马萨诸塞州女子在阿灵顿国家公墓“保持安静与敬重”的告示旁,明目张胆地竖起中指尖叫并拍照上网,结果遭到美国网民举国共讨。类似例子,在美国以至于西方都不胜枚举。这说明,每个国家、每个民族和每个社会,都有其心理最柔软的部位,无礼挑战者,当然应付出代价。
中国历来是敬重英雄人格、传诵英雄事迹的礼仪之邦,当前,尤须依法保护包括英雄人物在内所有社会成员的人格权益,以法治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社会都要为维护英雄荣誉划出一条底线,真正形成全社会尊重英雄、爱护英雄的共识,并成为任何人都不能轻易碰触的红线。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杂志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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