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25日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颁布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人社部制定了相关方案,正在积极有序扎实地推进各项工作。
李忠介绍,第一,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社保基金理事会一起制定了委托投资合同,目前已经印发。这是做好基金投资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文件。第二,加快制定一些配套政策,比如抓紧研究制定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评审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第三,做好与地方的对接工作,指导地方根据自己的实际做好资金测算,确定投资额度。目前,部分省份已经制定了具体方案,形成了委托投资的计划。第四,研究制定基金资产配置、设计投资产品、管理投资风险相关预案。
李忠表示,下一步,将在年内组织第一批委托省份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订合同。同时也会由社保基金理事会牵头组织评审委员会,优选出第一批养老基金管理机构,正式启动投资运营工作。“我们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让老百姓的养命钱真正得到保值增值。”他说。
人社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9937亿元。有专家表示,经过测算,可用于投资的资金量在2万亿元左右。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养老基金的结余情况预留一定的支付费用以后,具体确定委托投资的额度。因此,可以用于投资的资金总额还需要各省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意愿来确定。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广东1000亿元、山东1000亿元养老金结余资金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进行投资运营。并且经过前期两年多的投资运营,已经取得不错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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