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首页 浙江在线首页网站地图
  • 网上签证
  • 网上挂号
  • 住在杭州网
国内国际
报料电话:0571-85311890
  • 首页
  • 浙江
  • 人事
  • 高层
  • 即时报
  • 视频
  • 图片
  • 人文
  • 分享到新浪微博
  • 分享到腾讯微博
  • 分享到微信
  • 分享到邮箱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国内综合 正文
辽宁高考舞弊案六教师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刑
2016年11月02日 14:06:13 来源:新华网 范春生

  新华社沈阳11月2日专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沈阳市中级法院近日对该市辽中区2015高考舞弊案终审宣判,负责联系考生并收取家长作弊费用的6名教师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2年2个月不等的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4月,沈阳市无业人员杨志清与辽中区一中学教师陈军预谋在即将开始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作弊并从中获利。由杨志清负责购买作弊设备及高考答案、安放考试现场接收器等,陈军负责联系高考作弊考生。随后,杨志清通过QQ群与个体业主孙令取得联系,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支付孙令2.58万元,购买了9个发射器、60个接收器、60个隐形耳机。

  与此同时,陈军将胡某某、付某某(均为教师)介绍给杨志清,由这两名新入伙的教师联系高考作弊考生。

  至高考前夕,陈军联系4名作弊考生,胡某某联系3名作弊考生,付某某联系6名作弊考生。付某某还通过另3名教师李某某、王某某、孙某联系了9名作弊考生。陈军等6名教师分别收取考生家长数额不等的作弊费用。

  2015年高考期间,就在上述被告人准备帮助考生实施作弊时,被有关人员发现,杨志清、陈军等落网。

  法院认为,全国统一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封前和启封后,以及考试完毕之前均属于国家秘密,故组织考试作弊行为是一种涉及国家秘密的交易性犯罪,本案中陈军等6名教师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为此,对陈军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对胡某某等另外5名教师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2年不等的刑罚。

  据了解,一同涉案的杨志清、孙令也被认定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标签: 作弊考生;教师;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有期徒刑;高考作弊 责任编辑: 程永高
分享到:

“双11狂欢夜”总导演亮相 细说今年晚会新玩法

每日关注
  • 商务部报告:前三季度中国进出口总值17.53万亿元
  • 李克强会见几内亚总统孔戴
  • 张德江会见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
  • 曹建明会见澳大利亚司法部部长基南
  • 三峡连续7年蓄水175米 发挥综合效益
相关阅读
  • 福建宁化撤销对在占道摊点买菜教师等公职人员的通报
  • 沈阳市质监局:电热毯使用不当易造成伤亡
  • 日本女教师被强制“冠夫姓” 起诉校方遭驳回
  • 四川7名学生被罚轮流下跪抽耳光 老师:恨铁不成钢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往期回顾

  • 【政百科】第七十期:一图读懂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 【政百科】第六十九期:成为中国首个脱贫省份 浙江凭的是什么?
  • 【政百科】第六十八期:台风来了怎么办?防汛防台知识小科普
即时报
  • 网站简介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19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