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11月5日电(记者 周楠)4日,记者从此间召开的2016年长江流域防汛抗旱工作会了解到,今年的洪水暴露出“人与水争地”问题仍然突出,仍有众多行洪区、蓄洪区的民垸阻碍行洪。长江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实施了18年的“平垸行洪,退田还湖”长江治理措施效果明显,使河道行蓄洪能力有了一定程度提高,应当长期坚持实施。
自1998年长江全流域性大洪水以来,国务院提出“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的治江政策性措施。经多年努力,已实现平退长江中下游河段约1460多处圩垸,使河道行蓄洪能力有了一定程度提高,部分地区实现了“人为水让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类活动影响不断加剧,“人与水争地”问题突出,导致防洪形势发生新的变化。长江委防办主任陈敏等专家指出,今年洪水水情的发展过程表明,过多地利用蓄洪区,侵占江、河、湖滩地,与洪水争地,减小了江湖调蓄场所,削弱了江湖对洪水的调蓄能力,势必使同样量级洪水的水位越壅越高,加重防洪压力。
与会专家指出,长江中下游洪水峰高量大与河道安全泄量不足的矛盾仍将是长江中下游防洪的突出矛盾。一旦遇到1954年级别大洪水,长江中下游干流仍有约400亿立方米的超额洪量需要动用分蓄洪区进行妥善安排,即便考虑干支流远期规划的防洪库容,尚需约200—300亿立方米的超额洪量要解决。
多位专家认为,为确保重点地区防洪安全,从水文的角度看,“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的措施应长期坚持,尤其是两岸干堤间的蓄洪民垸应充分发挥其高水时的行蓄洪功能。一方面,因地制宜地确定“双退”(退人退耕)和“单退”(退人不退耕)方式,制定行洪准则,把洲滩民垸行蓄洪运用和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另一方面,还可实行风险管理,将保险机制纳入洲滩民垸的开发利用中,从而保障洲滩的行蓄洪作用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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