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11个月批捕电信诈骗嫌犯13247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昨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曹建明透露,2013年1月至2016年9月,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逾320万,不批准逮捕81万余人。至2016年9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10件。
审查逮捕 邻里纠纷引发轻微刑事案件从宽
3年多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逾320万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会上获悉,2013年1月至2016年9月,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248058人,不批准逮捕819098人。
曹建明说,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国家安全法和反恐怖主义法,积极投入严打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暴力恐怖犯罪。
“检察机关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办理刘汉、刘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等重大案件,坚决惩治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曹建明表示。
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严格限制适用逮捕
另一方面,2013年1月至2016年9月,检方共依法不批准逮捕819098人。
“检察机关制定实施审查逮捕质量标准,细化和明确法定逮捕条件”,曹建明在会上表示,2013年以来,逮捕后撤案率、不起诉率、无罪判决率分别为0.007%、1.4%和0.016%。对构成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准逮捕330529人,占不逮捕总数的40.4%;提起公诉时被告人被羁押比例从2012年的68.7%降至2015年的60.5%。
曹建明称,对重大犯罪案件,上级检察院挂牌督办,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对轻微犯罪特别是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
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落实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制度,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加强帮教考察,促进改过自新。同时,慎重逮捕涉嫌犯罪的企业管理者、关键岗位人员和科技人员,确需逮捕的,提前与涉案企业或主管部门沟通,帮助做好生产经营、科技攻关等衔接工作。
最高检报告再提徐玉玉案
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相关报告时再次提到徐玉玉案。他说,最高检与最高法共同研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法律适用问题,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山东徐玉玉被诈骗案”等重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共同督导重点整治地区和突出地区打击治理工作。
曹建明表示,北京、广东检察机关及时批准逮捕张智维等116人、侯德敏等108人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2015年11月部署开展打击治理专项行动至今年9月,共批准逮捕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13247人。”
职务犯罪 讯问职务嫌犯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坚决纠正刑讯逼供等侦查违法行为
在提到检方对立案活动的监督时,曹建明直言,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及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
北青报记者获悉,2013年以来,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75208件,公安机关立案率为87%;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59307件,公安机关撤案率为97%。
而在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方面,曹建明说,坚决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漏捕漏诉、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侦查违法行为。
“2013年以来,共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75062件次,侦查机关采纳率为91.5%;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98645人,追加起诉108463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涉嫌职务犯罪的,依法严肃查处。”
职务犯罪不捕率逐年上升
2013年以来,检察机关共决定逮捕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嫌疑人67188人,决定不逮捕7077人。
据曹建明介绍,近年来最高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监督,实行省级以下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制度,改变过去职务犯罪案件立案、逮捕均由同一检察院决定的做法,严把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关,职务犯罪嫌疑人不捕率由2012年的6.9%逐年上升至2015年的9.2%。
此外,最高检还强化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制定实施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曹建明透露,从2013年1月起,在报请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必须随案移送同步录音录像资料。
仍存重有罪证据轻无罪证据观念
曹建明说,一些地方担心被害方缠访、闹访,担心影响与侦查机关的关系,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口供轻客观证据、重有罪证据轻无罪证据、重配合轻监督等观念仍不同程度存在。
曹建明称,一些地方存在畏难情绪,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侦查违法行为监督等职责履行不到位,“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监督特别是同级监督相对薄弱,有的监督不规范,监督质量不高。”
他说,与侦查机关信息共享有待加强,发现问题渠道不畅,传统封闭式办案、书面式审查模式已经不适应法制建设要求,介入侦查、引导取证、非法证据排除尚未完全落实,侦查监督“信息知情难、调查核实难、纠正处理难”尚未得到有效破解,侦查监督工作信息化水平不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解决。”曹建明说。
冤假错案 检察机关挂牌督办念斌、李怀亮案
不能排除非法取证嫌疑的不作为逮捕依据
在防范冤假错案方面,曹建明说,检察机关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防止“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
他说,最高检深刻总结冤错案件教训,先后颁布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调查核实侦查违法行为等指导意见,突出强调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既审查有罪和罪重证据,又审查无罪和罪轻证据。加大对违法取证行为的调查核实力度,不能排除非法取证嫌疑的,不作为逮捕依据。
曹建明举例说,河北省保定市和顺平县两级检察院审查“王玉雷故意杀人案”时,在犯罪嫌疑人已经承认故意杀人的情况下,针对多处疑点,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引导公安机关调整侦查方向,最终抓获真凶。北青报记者获悉,2013年以来,检方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查明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共53318人。
10省份试点监督公安刑事侦查活动
在依法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方面,检察机关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责,对逮捕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15560名犯罪嫌疑人,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部门采纳率为92.3%。
曹建明称,坚持不懈推进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对念斌、李怀亮等羁押8年以上的案件挂牌督办。据悉,2013年核查出的羁押3年以上未结案的4459人,至今年全国“两会”时下降为6人,目前已全部清理纠正完毕。
北青报记者获悉,目前,最高检与公安部紧密配合,正在共同推进三项改革,包括探索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部署在10个省份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此外,还探索建立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机制,以及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
公益诉讼 有地方政府担心影响形象不配合
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的中期报告》时表示,自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以来,至2016年9月,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案件线索2982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10件。
在提到现存的问题时,曹建明直言,有的地方行政机关认识有偏差,担心影响地方政府形象,对试点工作不表态、不配合。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线索最多
北青报记者获悉,在上述2982件案件线索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221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371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280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10件。
曹建明说,发现线索是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源头和基础。试点地区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中确定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强化对线索的排查、评估和管理。
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责1214件
据悉,自2015年7月以来,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严格落实诉前程序,促进行政机关和有关社会组织主动履行保护公益职责,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668件。
至2016年9月,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办理的1668件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公益诉前程序案件1591件,有关行政机关回复意见1348件(尚未到一个月回复期的243件),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1214件;民事公益诉前程序案件77件,相关社会组织依法提起诉讼17件。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提起公益诉讼前,检察院应当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督促、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在42件公益诉讼案件中居首
北青报记者获悉,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至2016年9月,已提起诉讼案件4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8件、民事公益诉讼13件、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曹建明说,以公益诉讼人身份提起诉讼,是检察机关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对启动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提出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仍不履行职责或没有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继续受到侵害的,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地方政府仅纠正部分违法行为
针对试点中的问题和困难,曹建明说,部分试点检察院对试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同时,民事行政检察人员在办案理念、知识能力等方面不适应,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庭审应对等素质能力有待提高。
此外,曹建明说,有的地方行政机关认识有偏差,担心影响地方政府形象,对试点工作不表态、不配合,有的收到检察建议后,虽回复但并未进行实质性整改,或仅纠正部分违法行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检察机关将加大工作力度,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共同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记者 孟亚旭)
链接
山东疫苗案
目前已批捕324人
据悉,今年3月,自新闻媒体曝光山东济南庞红卫等人非法经营疫苗案后,最高检立即挂牌督办,山东、福建等地检察机关强化与食药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衔接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目前已批捕324人,立案侦查相关职务犯罪100人。
曹建明表示,检察机关从严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腾格里沙漠污染环境案、上海垃圾非法倾倒案发生后,最高检与公安部、环保部联合挂牌督办,内蒙古、甘肃、宁夏和江苏检察机关及时介入案件调查,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犯罪。2013年1月至2016年9月,共批准逮捕污染环境、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犯罪嫌疑人53561人。
数读
刑事嫌犯
时间:2013年1月至2016年9月
批准逮捕3248058人
不批准逮捕819098人
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暴力恐怖犯罪
对轻微犯罪特别是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
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
慎重逮捕涉嫌犯罪的企业管理者、关键岗位人员和科技人员
电信诈骗
时间:2015年11月至今年9月
批准逮捕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13247人
职务犯罪
时间:2013年以来
逮捕犯罪嫌疑人67188人,决定不逮捕7077人
职务犯罪嫌疑人不捕率由2012年的6.9%逐年上升至2015年的9.2%
实行省级以下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制度,改变过去职务犯罪案件立案、逮捕均由同一检察院决定的做法
立案监督
时间:2013年以来
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75208件,公安机关立案率为87%
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59307件,公安机关撤案率为97%
侦查监督
时间:2013年以来
共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75062件次,侦查机关采纳率为91.5%
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98645人,追加起诉108463人
冤假错案
时间:2013年以来
检方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查明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共53318人
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
突出强调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既审查有罪和罪重证据,又审查无罪和罪轻证据
在押人员
对逮捕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15560名犯罪嫌疑人,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部门采纳率为92.3%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