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安徽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安徽省资源税改革自今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今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改革运行总体平稳有序良好,改革效果正逐步显现,资源企业总体减负:数据显示,三季度全省资源企业共计申报改革税目资源税23306万元,较上年同期全省资源企业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综合负担下降13213万元,降幅38.6%。
此次改革,安徽省共设置34个品目,属于中央列举税目的12种,属于安徽省自行确定税目的22种(包括兜底条款两种)。除砂石、粘土、矿泉水、地下热水实施从量计征外,其他资源品目均改为从价计征。7、8、9月征期,全省共有超2000户资源企业(含煤炭企业)按新税率顺利申报并缴纳资源税。
此外,铁矿、石灰石、铜矿、铅锌矿、井矿盐等绝大多数资源品目实现了不同程度的税负降低,其中,铁矿、石灰石资源税费负担下降最大,降幅分别达39.8%、51.6%。为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改革对符合条件的充填开采、衰竭期矿山开采等设计了税收减免优惠,三个月涉及改革品目的16家企业提交了减免税优惠申请,减免税金额715万元。为控制砂石乱采滥挖,保护生态环境,安徽相应提高了砂石的资源税税率,砂石资源税负担相应有所提升,但与周边省份相比,安徽的税率水平仍处于较低水平。
资源税改革让重点企业受益显著。与改革前缴纳的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相比,马钢矿业公司整体税负下降达三成,同时充分享受了资源税优惠政策红利。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皖企业综合吨资源税负担水平较改革前下降了54%,7、8、9三个月,该公司在皖企业缴纳的石灰石资源税较上年同期总体下降4763万元。作为一直致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全国大型水泥企业,税负的大幅下降有助于其继续加大综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项目投入,形成企业、社会、环境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三季度缴纳资源税857.83万元,较上年同期也下降5%。
据悉,本着总体上不增加企业税费负担且有所降低的原则,安徽省最终确定了总体低于周边省份的资源税税率。根据中央改革总体部署,在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省财政厅会同省物价局、省地税局全面清理涉及矿产资源的收费基金。清理结果显示,目前安徽省没有设立有关涉及矿产资源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过本次清理,预计每年将减少涉及矿产资源收费共计约81454万元(含煤炭企业),极大地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助于企业经营发展。
以清费立税、从价计征为主要内容的资源税全面改革,有效促进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结构升级,在机制和理念上都带来了更深层次变化,节约资源成为企业的共同追求。为了将资源税减免税政策尽快落到实处,目前,省级财政、地税部门正在积极起草制定安徽省资源税减免税的具体操作办法,办法正在广泛征求意见中。下一步,财税部门将收集整理税收征管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积极向国家建言献策,让改革效应不断放大,助推资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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