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4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消息,日前,河北省纪委通报了8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问题。分别是:
1.石家庄市平山县小觉镇风山沟村党支部书记缑久福套取扶贫资金问题。缑久福与村干部董秀符,以伪造合同方式,套取扶贫资金52万元,其中21.1万元用于扶贫项目建设,27万元用于村务开支,结余3.9万元。二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分别给予缑久福、董秀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张家口市蔚县涌泉庄乡西窑头村党支部委员兼会计任满贵骗取救灾物资等问题。任满贵在协助乡政府发放救灾粮款过程中,以本村2名特困户的名义,分四次骗取救灾白面100斤、救灾款1500元,用于其个人生活。给予任满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下庄管理区陆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卢启凡侵占核桃苗补助款问题。卢启凡领取区林业局对陆庄村种植核桃苗项目1.89万元补助款后,擅自更改补助标准,仅向村民发放9800元,将余款9000元占为己有。给予卢启凡开除党籍处分。
4.唐山市乐亭县姜各庄镇周庄村党支部书记于秋平在危房改造中优亲厚友问题。于秋平以伪造危房评定会议记录的方式,使不符合条件的丁长虹(于秋平表兄)获得危房改造资金16300元。给予于秋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姜各庄镇乡村建设办负责人张锴党内警告处分。
5.廊坊市大城县北位乡后屯村党支部书记吕宝忠在办理低保等工作中违规收费问题。吕宝忠在为村民办理低保、五保、危房改造款申请过程中,违规向村民收取费用共计2700元,用于村街招待费支出。给予吕宝忠党内警告处分。
6.保定市涞水县九龙镇黑水寺村党支部书记安宏明、村主任李秀河违反程序确定危房改造户、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黑水寺村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杏扁嫁接项目财政扶贫资金共计18万余元,用于发放村干部工资、汽油费、办公用品等村内开支。同时,在危房改造过程中,违反规定程序,经安宏明、李秀河同意,由村报账员宁天珍直接填写28户危房改造户档案资料,其中2户不符合政策,资料系弄虚作假。给予安宏明、李秀河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宁天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在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中负有监管责任的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科员卢东海党内警告处分,九龙镇财政所所长马德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沧州市东光县连镇镇渚洼村党支部书记赵忠岩借危房改造收受贿赂问题。赵忠岩在协助镇政府实施危房改造工作中,分别为2名不符合条件的村民申请了补助,收受贿赂11500元。赵忠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给予赵忠岩开除党籍处分。
8.衡水市冀州市码头李镇北顾城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洪杰挪用救灾资金问题。李洪杰和村委会委员、报账员常根旺挪用上级拨付救灾资金3.08万元,用于村内开支。二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给予李洪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常根旺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扶贫工作是重大民生工程,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必须严肃处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中央和省委对遏制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整治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抓手,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洁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抓紧抓好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定期筛选排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堵塞扶贫资金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防止扶贫领域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等问题,要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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