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名遂 制图
调查说明
一位朋友想买车,在某网站的手机客户端上浏览了几个品牌车辆的介绍和价格。第二天,他再次浏览该网站时,手机上突然弹出一条醒目的广告——“1元买宝马3系轿车”。虽然他认为不可信,但最终抵不住好奇和诱惑,“手贱”点了进去。页面提示,他可参加抽奖,不过,抽奖前得先下载某款特定的APP。他下载该APP,注册完毕后,“1元买宝马”的影子都没有。随后,推销汽车的电话却接二连三不断打来,朋友不胜其扰。
“1折买瑞士名表”“1个月轻松去痘”“买入某理财产品享30%收益”,手机上此类广告屡见不鲜。那么,普通民众对此类广告的感受如何?这样的广告是否合法合规?为此,解放日报社会调查中心联合QQSurvey中国在线,进行“您如何看待这类‘坏广告’”的调查。
本次调查采用在线方式。鉴于本次调查的特征,样本的年龄选择为:从1950年到2000年,分为5个层次;样本的性别比例为男、女各占50%;受教育程度分为高中、中专、技校,大专,本科和研究生以上;本次调查对受访者的月收入作了随机分配,层次为:6000元及以下为40%,6001—10000元 为30%,10001—20000元 为20%,20000元以上为10%; 区域划分为:一线城市占50%,其他城市占50%。有效样本为3000份。
“坏广告”令人不胜其扰
移动互联网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微信、手机支付、手机导航、手机APP等,看新闻,找饭店,上购物网站,我们生活的各种需要,都可以在手机上完成。移动互联网这个好大的平台,自然也成了广告商需要占领的领域,也成了不法广告的新阵地。“扫一扫,打八折”“下载APP,一元抢购”……下载了这些APP,如果只是不断收到该号推送的信息,尽管未必有用,但还是可以容忍。然而,有一些APP,在你下载的时候,留下了你的手机号等信息,于是,就有了电话骚扰和各种广告推送,有人把此类广告称之为“坏广告”。
本次调查显示:63.5%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收到过此类“坏广告”。在区域分布上,深圳的受访者对此反响最为强烈,受此类广告骚扰的受访者超过7成。据了解,此类现象并非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所有,2015年,美国谷歌公司共屏蔽了7.8亿条“坏广告”,其中包括虚假宣传、内容误导,以及明显夸大其辞的推广信息等。这些“坏广告”对移动互联网信息传播影响恶劣,“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那么,受访者对“坏广告”的第一感受如何呢?调查显示:有36.4%的受访者表示,会删掉这个APP,位列第一。其中北京受访者选择删除这个APP的最高,达到43.4%;其次是对此现象见怪不怪了;第三是感觉无所谓;第四是佩服这些公司能够无孔不入。
受访者陈女士说:“一开始看见这样的广告,还以为是某些公司推出的‘秒杀’销售。结果下载以后,发现不是这么回事,感觉就像吃了个苍蝇。果断删除了。但是,现在有些APP还不太好删。不删就不删吧,想想不看就是了;但还时不时要求你更新。烦死了!”
朱先生则更加恼火,他下载的APP,需要注册,于是手机号、姓名等个人资料全数呈上。结果不仅要被广告占据手机屏幕,而且还接到不少电话,推销与该APP相关的商品。
为什么“坏广告”这么多?
调查显示:受访者认为,首先是互联网、移动终端迅速发展,为广告推广提供了新的平台,也给“坏广告”提供了阵地。其次是大数据的发展,为资料整合创造了更便捷的可能,个人资料的互通互联被合法或非法地利用。有人买了房子,其信息随即被泄露,装修公司、家具商便纷至沓来,以至于有黑色幽默说:有人办了一次丧事,就收到不少推销骨灰盒的信息。第三是移动终端的开发利用发展迅速,管理始终跟不上,认同这个判断最高的为月收入在10001元至20000元的受访者,超过平均数的50%。第四是部分企业存有“钻空子”的心态,利用管理跟不上的现状,打“擦边球”。另外,由于违法违规现象较多,法不责众; 以及一些企业明知自己的广告属于非法,但为了利益,知法犯法,其中80后的受访者对此认同度最高。
受访者张先生感叹:“现在是‘机器’决定的时代了。智能手机出现,原来在PC上做的,都可以在手机上完成,甚至完成得更好。更重要的是,由机器特性导致的应用开发无奇不有,一下子涉及众多的领域,很多东西介于合法非法之间。而且,在新的领域,管理措施往往跟不上,也容易被一些商家钻空子。因此,‘坏广告’的泛滥也就不足为奇了。”
“管理跟不上也是一个问题。还有一个因素,就是这些问题往往只是造成民众的反感,而没有酿成大的社会问题,往往被管理部门忽视。”也有受访者这样认为。
“手贱”是部分受访者的自嘲
如果说管理跟不上,商家钻空子是社会治理的范畴,那么,调查中,也有不少受访者自嘲,受到“坏广告”骚扰,有时候是自己“手贱”造成的。
调查显示:点击、下载那些坏APP的受访者,也未必相信那些“1元买宝马”的诱惑,但感觉试试也无妨,于是“手贱”一下。其中,收入在6001元至10000元的受访者选择此项的最高,超过平均数4个百分点;其次是有以往“秒杀”经验,以为APP上的便宜,可以通过“秒杀”获得的受访者;第三是认为点进去看看,也没有什么损失。
毫无疑问,那些商家就是瞄准了部分人群的心理,用“利益”作诱饵,诱导人们下载注册。有受访者表示:“趋利是大多数人的共性。如果商家的承诺是真实有效的,应该是合法的广告。就像有些餐厅饭店,下载他们的APP,成为他们的会员,然后在消费时给予一定的折扣,这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只是画一个饼,却无法兑现,消费者就有上当的感觉。也因为此类广告有真有假,受访者才会点击、下载、注册。”也有受访者表示:“‘1元买宝马’、‘下载APP,商品1折拿回家’固然没有多少人会相信,但是,很多人习惯思维,认为虽然没有那么优惠,但折扣多少总会有的,哪想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上当受骗的感觉油然而生,所以会自嘲‘手贱’。”
如何治理“坏广告”
移动终端上的“坏广告”泛滥,不仅仅让民众反感烦闷,更让合法广告也一同蒙羞,败坏网络环境和社会风气。因此,不能纵容手机上的“坏广告”。
其实,《广告法》早有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也要求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此外,一些虚假理财广告涉嫌违反《证券法》。可见,整治手机端各类“坏广告”并非无法可循,关键在于如何落实。
如何整治移动终端的“坏广告”?本次调查显示:受访者认为,首先就是要把《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执行落到实处;其次是移动互联网平台在经营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管控责任;第三是完善大众举报机制和渠道,相关管理部门应对举报有功者进行奖励; 第四是建立企业的信用制度,对违法发布不实广告的企业经营进行限制;第五是普及相关法律,加大处罚力度,避免法不责众;第六是管理部门要提升执法能力。
年近六旬的受访者马先生表示:“打击移动端‘坏广告’,不能忽视平台的自我管理。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移动互联网平台,通过合法方式发布广告赚取收入,无可厚非。但是,如果这些平台为了短期利益,不加审核,纵容虚假广告招摇过市,就涉嫌触犯法律。管控手机上的“坏广告”,是移动互联网平台应尽的义务。”
受访者陈女士则认为:“互联网的特点是信息的发布突破时间和距离的约束,要做到完全实现审核难度很大。因此,应该完善监督举报处罚机制。既然人人都是‘麦克风’能够发布消息,那么,也可以人人都是监督者。重要的是监管部门对于大众的举报不但要认真处理,更要有一定的鼓励措施。而对于那些屡次违法发布‘坏广告’的商家和个人,应该建立‘黑名单’,禁止其发布广告,从源头上制止‘坏广告’的出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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