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双剑齐发” 电商领域有望告别野蛮生长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从2011年6万亿元,增长到2015年21.8万亿元,今年前11个月,网上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5.7%。但快速发展中,乱象丛生,亟需规范。在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之后,由商务部牵头编制的《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将于近期印发。“双剑齐发”,将如何为电子商务发展保驾护航?
《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历时7个多月,确立了三大发展目标: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40万亿元、网络零售总额10万亿元、相关从业者5000万人。同时,赋予了电子商务服务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双重功能。
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司长骞芳莉表示:“一方面,电子商务要全面融入国民经济各领域,推动形成全球协作的国际电子商务大市场,成为经济增长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动力。另一方面,电子商务要全面覆盖社会发展各领域,带动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创新发展,成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惠及城乡的重要平台。”
电商扶贫,正是电商应用于社会发展的典型。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全国256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成效明显。
沈丹阳说:“今年前9个月,实现网络零售额1414.25亿元,平均网络零售额高出非示范县88.52%;其中的国家级贫困县平均网络零售额,高出其他国家级贫困县71.8%。”
《规划》还提出,电子商务要发展与规范并举、竞争和协调并行、开放和安全并重,加快创建新秩序。
骞芳莉说:“既要营造宽松的电子商务创业环境,又要创新监管思路和方式,促进持续健康发展。电子商务是一个新生事物,传统的监管是对线下的监管,要创新我们的监管模式,来适应网络经济时代的发展。”
新监管,新秩序,意味着对法律法规的迫切要求。就在本周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已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草案》将电子商务定义为“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商品交易或者服务交易的经营活动”,着重围绕消费者在电商领域的常见痛点,对第三方平台的地位、法律责任和义务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比如刷单刷好评删差评,恶意骚扰买家,泄露消费者信息等,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停业、吊销营业执照,以及最高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文华认为:“实际上它的性质有商法与经济法结合的特点,既要规范电子商务的市场秩序,又要保障电子商务活动中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综合考虑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消费者,监管的现实可能性。目的就是,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央广短评:互联网大不过法网,电商发展将步入法制化轨道
我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是全球第一,从2000年以来,国家到地方虽然已经出台近500个电商管理相关的行政法规,却一直缺乏法律的顶层设计。互联网再大也大不过法网,《电子商务法(草案)》把电子商务的各类交易行为和交易关系纳入法律轨道,对于推动我国成为电子商务强国,进一步保护消费者权益,打造平台、电商与消费者多赢共享、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电子商务市场生态环境,都具有重大意义。(记者 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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