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22日电 “感谢昌平法院,谢谢你们亲自来我家送执行款。”12月21日上午,昌平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的法官梁子文驱车40多公里来到当事人家中,亲手为83岁高龄的李奶奶送上近4万元的执行款。
李奶奶称:2010年,她委托解某代为购房,并交于解某26万元,双方签订了《房屋使用权合同》,但房屋几经变更都没有实际履行,解某却将房款挪作他用,因此导致李奶奶向他人订购的房屋无钱支付,造成1万元的定金无法索回。期间解某还向李奶奶先后借款8万元没有归还。两人虽就还款事项达成两次协议,但解某自食其言一直没有如期偿还。无奈之下,李奶奶于2016年2月1日诉至昌平法院。昌平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解某偿还李奶奶购房款26万元、借款8万元,支付自2016年1月2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同时支付李奶奶购房定金1万元及利息4万元,共计39万余元。
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解某却迟迟拒不还款。李奶奶于2016年5月向昌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昌平法院执行员通过查询系统,成功冻结了被执行人解某银行存款共计1万8千余元。由于被执行人无其他银行财产可供执行,遂将其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6月20日,执行员突然在北京法院执行办案系统中发现,显示被执行人名下有小型轿车一辆,随即进行查封。11月,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员,上交了2万元案款。至此,该案已执行回案款3万8千余元。
“跑了这么远,真是过意不去,你们快进来坐。”李奶奶看到执行法官亲自上门为她送案款,特别高兴。83岁的李奶奶身子虽还硬朗,但腿脚有些不便,加上孩子不在身边,家中时常无人照顾。执行法官梁子文上门送案款,这让她感动不已。
“你们这么忙,还想着我这个老太太,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梁子文法官将先期执行回来的3万8千余元亲手交给了李奶奶,并向李奶奶说明了案件的执行情况。拿到案款的李奶奶十分激动,兴奋地讲起了自己抗美援朝的经历,还现场读起了自己亲手写的感谢信。
“案子仍然在执行中,有了新的进展,我会第一时间通知您的,您放心吧。”离别前,执行法官梁子文告诉李奶奶。虽多次劝阻,但李奶奶还是执意将执行法官送到了大门口,热情地向他们挥手送别。执行法官们,用自己的行动,温暖着这个冬天。(牟文洁 郭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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