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4S店经理卷200万订金赌博
听信预交订金有优惠,佛山10多名车主分别交了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的订金,而他们没想到的是,他们所交的共计近200万的订金,都流到了4S店经理谢威的腰包里。王先生等车主一纸诉状将车商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返还自己的订金,而车商则坚持他们从来没有委托过谢威收取过款项,这笔款项与他们无关。记者昨日从佛山中院了解到,该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这笔款项应由车商“埋单”。
遭遇:购车订金被经理骗走
2014年11月25日,家住佛山的王先生与妻子一起,来到了附近一家的凯迪拉克4S店,并看中了一款包牌价约41万元的SUV。
王先生回忆,当时店里的销售人员陈某提出预交5万元作为订金,王先生刚开始并不愿意交纳这笔订金,并以带不够钱为由决定改天再来。但是,陈某转头又不停地对他的妻子说,预交订金会有更多的优惠,他还当面打电话请示经理谢威,称预交两万元订金便可。
“我老婆没有经得住诱惑,就直接转了账。”王先生说,出于对4S店的信任,他的妻子便用手机银行向对方提供的账号转了两万元。后来他才知道,这个账户是谢威的私人账户。交完订金后,两人便满心期待地回家,以为再过几天便可以提车。
没想到当晚,销售人员就发来一条微信,称他们的经理谢威被抓了。第二天,焦急的王先生来到4S店,得知经理谢威涉嫌诈骗已经被公安带走调查,他的订金也被谢威骗走了。
真相:经理挪用订金赌博
究竟这背后是什么情况呢?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书了解到,与王先生有类似遭遇的十多人。而且,谢威其实只是一个假名,其真名为谢伟勇。
据白云区法院认定,2014年8月开始,被告人谢伟勇利用担任广×汽贸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下属的佛山市4S店销售经理的职务便利,擅自挪用该公司十余名顾客支付的订金、保证金及购车款用于赌博等花销。截至同年11月25日,谢伟勇挪用该公司人民币共计1951300元,至今未退还。同年11月25日,被告人谢伟勇向公司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全部挪用资金的事实。
2015年6月,法院一审以犯挪用资金罪,判处谢伟勇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焦点:谢威收款是否职务行为?
由于4S店拒绝向客户返还订金,包括王先生在内的一众车主,将广×汽贸公司以及4S店等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返还订金。一审法院判决王先生等人胜诉,众被告要向王先生等 返还订金及利息。4S店随后不服提出上诉。
广×汽贸公司和4S店表示,谢威只是4S店的销售人员,其职责仅是提供销售推介服务,具体收取款项应当由财务人员来经手,由此其收款的行为并不能代表公司。“被告作为一家汽车销售的专业公司,有自己独立完善的财务系统,不可能让销售人员代为收取货款,也从未向谢威等人出具过代为收取货款的授权委托。”被告的代理律师表示。
“多收的钱是谢威收的,我们认为要退也应该由谢威来退。”被告的律师还称,谢威的行为是非常典型的欺诈行为,绝对不可能是职务行为。
对于广×汽贸公司和4S店的解释,王先生表示难以接受。“谢威等人穿的是4S店的工作服,签订合同、交纳订金的场所也是在店内完成的,这明显就是职务行为。”王先生还拿出了谢威的名片作为证据。
“现实中被告是一家极不负责任的企业。”王先生的代理律师回应称,4S店称谢威是没有资格收这笔款项,但后来却开具了发票,这证明4S店是有收到这笔款项的。
终审:构成“表见代理” 4S店承担责任
佛山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案的关键是谢威收款的行为是否构成法律上的“表见代理”。所谓的“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民事法律行为,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法院指出,谢威作为4S店的销售经理,其与4S店之间的劳动关系,已具备可代理公司负责销售业务的授权外观,并与王先生产生信赖。结合签约发生在4S店内、其他销售人员对谢威收款行为的知情、王先生依销售人员的指示付款及付款后收到盖有4S店收款专用章的《预收货款通知书》等客观情形,足以推定王先生已经尽到了一般消费者的注意义务。因此,谢威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表见代理”,其产生的民事后果将直接由广×汽贸和4S店承担。
据此,佛山中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记者 刘艺明 通讯员 吕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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