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简称“十八届六中全会”)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召开。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11月起,中国网就六中全会中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领导核心、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纪律严明、党内民主、反对腐败、高级干部、权力监督、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选人用人”等12大关键词进行系列解读。今天发布系列解读之八:解读“党内民主”。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这是我们党科学总结历史经验和现实经验而得出的重要结论,是党在中央文件中对党内民主的再次强调,是自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方略的重要体现。可以说,发扬党内民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是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创新活力的重要方面。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
纵观党成立以来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我们党始终将党内民主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将党内民主视作是党的生命,这是由党的历史定位以及所处时代的形势和任务所决定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扬党内民主,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允许不同意见碰撞和争论,同时善于进行正确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这是对党内民主实质的生动呈现。
发扬党内民主,一方面要为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让大家敢于讲真话和讲实话,真正地拓宽党员的意见表达渠道,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并履行相应的党员义务,让党员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的保障;另一方面又要确保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避免出现失序和涣散的局面,从而提高政治生活的效率,维护和巩固党的团结统一,这是党的力量保证。作为执政党,我们党党内民主的发展对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政治生活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党内民主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作为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以及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重要平台,党内政治生活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意义重大。不过,“一些地方和部门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盛行,有的搞家长制、独断专行,以至于一些人不知党内政治生活为何物,是非判断十分模糊。”之所以如此,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忽视了党内民主,没有树立起明确的党内民主意识。在新的形势下,只有继续深入坚持、完善和发扬党内民主,推动相关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内民主质量,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才能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党内民主是确保党的团结统一和增强党的创新活力的重要保证。我们党开创的事业是前无古人的事业,没有既成的经验可循,所以需要全党上下戮力齐心共同探索。历史上我们曾经有过短暂的曲折,为了避免探索过程中的失误给我们伟大的事业带来损失,必须坚持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推进决策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在民主集中制的指引下,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和团结统一的思想,确保党在新的挑战面前始终保持蓬勃朝气,不断增强创新活力。
再次,党内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发展的内在要求。《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我们党始终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具体而言,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有着内在的一致性,且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有着示范和引领作用。长期以来,我们党坚持发扬党内民主,凝聚全党智慧和力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这既是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
巩固和加强党内民主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动力
不过,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存在着某些有悖于党内民主的情况,在诸如重大问题决策、干部任免、资金使用等问题上,出现了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之上、“一言堂”、家长制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对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也构成了一定的威胁。面对这些新的形势和挑战,我们党必须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切实保障和发挥党员的主体地位,强化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实现新形势下党内民主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对接。
第一,发扬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和发挥党员的主体地位。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们党目前有8875.8万名党员,分布在全国不同的行业领域和年龄阶段,其中35岁以下的党员有2254.4万名,超过总数的25%。党的生命力与党员的活力密切相关,党员活力又与党的民主紧紧相连。“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可以说,党员的人心向背决定着党的生命力,如果不能有效地发扬党内民主,就不能调动和发挥党员在党内事务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党内政治生活就很难保持积极健康,党的事业也会动力不足。
《准则》明确提出要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的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强调要在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方面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党员意见,党员也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发表不同意见,并要保障党员申辩和申诉等权利,这就为党员发挥在党内事务中的主体作用提供了制度依据,有利于提升党员对党内事务决策的认同、支持和参与,对于增强党员的角色担当以及形成敢讲话、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的民主讨论氛围有着重要的意义,是党内民主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第二,发扬党内民主,进一步强化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准则》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比如党内选举要规范和完善选举制度规则、要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等。具体而言,就是要求党内决策、执行和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以完整的制度体系规范党员和党组织的权利与义务。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健全的党内民主制度体系是发扬和加强党内民主的基本载体,是党内民主的实现形式和重要保障,制度的完善将有助于“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
制度建设从根本上而言必须要符合社会发展以及政党自身的运行规律。习总书记强调,“最根本的是严格遵循执政党建设规律进行制度建设……既要有实体性制度,又要有程序性制度,既要明确规定应该怎么办,又要明确违反规定怎么处理,减少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制度要有明确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同时还“要搞好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这就要求要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党内选举制度,加强集体决策制度和党内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民主制度,贯彻党委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的制度化和法治化,持续提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发扬党内民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动力。如果说党员是党内民主的主体,制度建设是党内民主的载体,那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的发展就是党内民主的重要使命和发展目标。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在新的形势下,要继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方面要继续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另一方面还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在部分地区和部门出现的党风党纪松弛、贪污腐败横行以及部分人独断专行、以权谋私的现象是对党内民主的践踏,只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才能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党内民主政治生态。同时,党内民主可以有效地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党形成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民主氛围,使广大党员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
党内民主是全面从严治党新长征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党的历史发展已经表明,凡是党内民主发扬的好的时期党内政治生活就积极健康,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能得到增强,党的事业也兴旺发达;而凡是党内民主发展受到抑制的时期党内政治生活就会出现挫折,党的事业发展也会受到影响。所以,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对于确保党的良性发展、健全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党员与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的事业蓬勃发展意义重大。
习总书记曾说过:“长征永远在路上。”发扬党内民主,推动党内政治生活的积极健康发展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长期系统工程,是全面从严治党新长征的重要组成部分。只要全党上下齐心,不忘初心,满怀信心,常抓不懈,党内民主将会为我们党的发展注入更强劲的正能量,让我们党在新的历史征程上焕发更加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作者范磊系山东省社会稳定研究中心研究员、察哈尔学会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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