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质检总局召开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静发布了2016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李静表示,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进口商品质量状况不容乐观。
据了解,2016年,质检总局组织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法定检验商品目录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实施了监督抽查。此次抽查涉及机电、轻纺、资源与化学品三大类别,15种重点商品。主要包括:空气净化器、电子坐便器、汽车用制动器衬片、家用电器、儿童服装、童鞋、保温杯、卫生湿巾、安全套等。质检总局发布数据显示,全国共抽查进出口商品6907批次,检出不合格1906批次,不合格检出率27.6%。其中,进口商品不合格检出率28.4%,出口商品不合格检出率24.3%。
李静表示,从整体看,在全部抽查商品中,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进口商品质量状况不容乐观。家用电器、服装、食品接触产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等进口消费类商品累计抽查5306批,不合格率29.0%,高出同类出口消费类商品0.6个百分点。
据质检总局发布数据显示,按商品进口国别划分,日本、韩国、越南、印度尼西亚、德国的进口商品数量相对较多,不合格商品检出率相对较高,平均达到30.2%。
据李静介绍,抽查的15种重点商品中,进口方面:空气净化器不合格率23.2%,电子坐便器不合格率37.1%,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不合格率59.3%,童鞋不合格率10.2%,保温杯不合格率7.0%,卫生湿巾不合格率40.4%,安全套不合格率32.3%,吸湿速干服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比例52.3%,抗紫外线服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比例22.9%,抗菌性服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比例16.0%,防水性服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比例16.3%;出口商品方面:钢丝绳不合格率7.4%,轮胎不合格率2.6%。
据悉,对于以上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商品,质检总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一是责令不合格商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整改复查,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依法查处,加强对同类商品共性问题的跟踪抽查;二是将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为有关政府部门掌握进出口商品质量状况、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参考;三是发布监督抽查结果,让消费者知晓商品质量信息,便于公众监督和选购,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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