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7类人收入要增加
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对全国促进就业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其中提到,“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开展“城乡居民增收行动”。
1.技能人才增收行动。提升技能人才待遇,完善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
2.新型职业农民增收行动。提高职业农民增收能力,创造更多就业空间,拓展增收渠道。
3.科研人员增收行动。保障合理的基本薪酬水平,落实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有关政策,发挥科研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
4.小微创业者增收行动。健全创业成果利益分配机制,打通创业创富通道。
5.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增收行动。在国有企业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6.基层干部队伍增收行动。完善基层干部队伍薪酬制度;实现对不同地区、不同岗位的差别化激励。
7.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增收行动。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提升人力资本,主动参加生产劳动,通过自身努力增加收入。
五、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
日前,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决定,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南、重庆、四川、陕西、青海、宁夏等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各选择3个市(州、区),除西藏外的其他省份各选择1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从发文之日起开展试点工作,为期1年。未列入试点范围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和各县(市)可先行探索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
《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改革;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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