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立法保护永久性生态公益林
2017年03月01日 09:34:05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太原2月28日电 (记者刘鑫焱、乔栋)记者日前获悉:《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对山西省规划的5600万亩永久性生态公益林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并明确了划定永久性生态公益林的政府和部门职能、划定范围、保护措施、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等具体内容。据悉,划定并立法保护永久性生态公益林,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永久性’的提法具有稳定性、长期性,符合法律的特点,有利于克服那种‘一任领导一个思维’的做法;在立法实践中,也有‘永久性’的提法。”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成斌说。
山西省林业厅厅长任建中介绍,目前,山西省森林面积4816.35万亩,其中以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为主的生态公益林达到73.88%。但是,山西省森林覆盖率仅为20.50%,缺林少绿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该条例的出台,为保障山西省生态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标签:山西省;生态公益林;林权权利人;保护措施
责任编辑:金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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