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出台史上最严“老赖”惩戒机制)
浙江在线讯3月1日讯 2月2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我省出台《关于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55个部门和单位参与实施联合惩戒,堪称目前江苏联合奖惩方面规格最高、涉及部门最多、涵盖领域最广、惩戒措施最全的制度性文件。
55部门联合惩戒,68项措施保证执行
《意见》如何保证对失信者执行到位?记者了解到,这次有55个部门和单位参与实施联合惩戒,惩戒措施达68项,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意见》惩戒力度大,对象准。原来由单个部门在单一领域对失信当事人实施惩戒,现在变为由多个部门在多个领域对失信当事人共同实施惩戒。惩戒的对象既包括失信的自然人,也包括失信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意见》的约束行为从政府到社会,从市场到个人,具体涉及金融机构审批、民商事行为、行业准入、安全生产、政府采购招投标、政府优惠性补贴、法定代表人任职、公务员人员招录、文明单位参评、高消费行为等30多个重点领域。
上了“黑名单”,衣食住行、子女教育都受限
《意见》要求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及其他消费行为的限制措施,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支付高额保费购买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限制住宿较高星级宾馆(四星级以上宾馆)、国家一级以上酒店及其他高消费住宿场所;限制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团队出境旅游,以及享受旅行社提供的与出境旅游相关的其他服务,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获得旅游等级评定的度假区内或旅游企业内消费实行限额控制;限制购买、取得和开发房产、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限制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限制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失信被执行人出境也受限制。
升职、就业都扣分,还通报单位
除了在担任高管,参加公务员招录方面被扣分,《意见》明确,失信被执行人为国家工作人员的,执行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有关组织人事部门。有关党的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失信被执行人为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的,执行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失信被执行人为中共党员的,执行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的党组织。
上了“黑名单”如何洗白?
《意见》指出,在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前,人民法院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风险提示通知。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名单错误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纠正。已经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或案件依法终结执行等,人民法院要在3日内屏蔽或撤销其失信名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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