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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善治写担当——盘点2016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
2017年03月02日 10:04:1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安徽淮南潘集区太平村养牛大户刘琴(右)征求村民意见建议。 陈彬摄

  重庆市綦江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新当选的区人大、政府领导干部向宪法庄严宣誓。 陈星宇摄

  让每一部法律都成为“铁闸”

  记者  彭  波

  “新制定出台法律10部,修改法律24部,公布法律解释1部”,这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2016年交出的立法成绩单。纵览这张成绩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快重点领域立法,确保每一项立法都成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铁闸”:出台网络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进一步搭建国家安全领域基本制度框架的“四梁八柱”;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向公众传达“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坚定态度;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等一系列法律试点授权,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迈进,这对立法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去年我们起草或者修改法律案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一共33件,其中通过23件,包括制定法律16件、法律解释1件,以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6件。任务之重,近年来都是少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主任梁鹰表示。

  3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3次向社会征求意见、2次向全国人大代表征求意见、4次在不同省市召开座谈会……这是民法总则走过的“长征路”。“编纂民法典是一个系统工程,这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也不是把现行民事法律推倒重来,而是需要对我国民事法律进行系统整合,最后形成一部符合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协调一致的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贾东明说。

  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了电影产业保护法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立法是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比较薄弱的环节。我们通常讲文化立法只有‘两部半’,即文物保护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著作权法算‘半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主任王瑞贺说,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弥补了文化领域立法的短板。

  为确保法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全国人大常委会还着力加强法律备案审查工作。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收到群众、组织提交的法律审查建议92件,对28位审查建议人进行了书面反馈;共对8件行政法规、24件司法解释逐件逐条审查,对发现的跟法律不一致、相抵触的文件,予以督促纠正。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室副主任张桂龙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全国人大信息中心开展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目标是形成一个互联互通、覆盖全国、信息共享、操作简便的备案审查平台。”截至目前,全国现行有效的1万多件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等,按照规定格式制作成电子文档,已经上传了6000多件,有的地方已经完成了全部地方性法规电子文本的上传工作。

  记者点评

  仔细梳理2016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35部法律,最大的感触是开门立法。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慈善法,全国人大代表共有1231人次发言,提出近4000条修改建议,最终对草案作了110处修改;民法总则历经3次审议,5次征求意见,还召开了4次座谈会。正是有了广泛的社会参与,法律才更加符合群众意愿、社会需求,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引领作用也更加显著。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专门成立了立法专家委员会,聘请各领域的专家,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这也是拓展民主立法渠道、推进科学立法的重大改革举措。

  为什么要开门立法,广泛征求意见?这是因为在现代社会,价值取向多元导致利益群体多样,而作为对所有人都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来说,只有最大程度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算得上是一部“良法”。所以,我们需要在立法过程中集思广益,凝聚共识,促进法律完善。

  23项监督回应群众关切

  记者  徐  隽

  “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开展23项监督工作,有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等。”2月21日,全国人大办公厅秘书局巡视员傅文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23项监督项目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合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焦点问题。

  经济方面,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民生方面,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公正司法方面,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环境保护方面,审议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不要小看审议报告,报告里写‘三年内要解决什么什么问题’,是需要下很大决心、做很多调研的,是反复权衡后才写上的,这样一句话对‘一府两院’的同志是不小的压力和动力。” 傅文杰说。

  “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提出意见建议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财经委提出的法定工作任务。” 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室副主任戚东祥说,每年4月、7月和10月的15日之前,财经委都要召开全体会议,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提出意见建议。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每次会议前,财经委都做了充分研究和准备,财经委组成人员都要根据当时实际情况进行选题、调研,并邀请各个部门以及专家学者了解情况。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执法检查,创新了方式方法,增加了监督实效。”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工青妇室副主任王幼丽说,检查组人员乘坐出租车、自驾车或者徒步到拥堵路段、货车改装门店、老年代步车销售门店等地暗访,还实地考察交警、辅警的执法情况。

  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除了在中国人大网上发放问卷进行民意调查,执法检查组还在诸多新闻网站、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官方网站以及部分省级人大网站开展了历时两个月的问卷调查,一共获得问卷33万余份,收到近万条的意见建议。

  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采用专题询问的方式开展监督,成效显著。在2016年的最后一场专题询问中,“重特大事故大都发生在国家早已明文应关闭、退出和淘汰的落后产能煤矿,一些地方安全生产的规定落实不下去、严格不起来的根本原因何在?”“农村建房安全和农机安全生产谁来监管?怎么监管?采取哪些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货车非法改装、超载超限如何治理?”专题询问的问题尖锐,击中要害,“辣味”颇浓。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坦诚回答问题,认真听取意见。困难在答问中清晰,对策在答问中明朗,共识在答问中凝聚。

  傅文杰介绍,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严格依法进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完善方式方法,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记者点评

  监督“一府两院”,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责;为民监督,为民代言,是人大代表的庄严职责。近年来,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审议报告等形式多样的人大监督不断发力,监督主题聚焦国计民生,更接地气。从庙堂之上的审议,到田间地头的检查,从对问题的直面揭露,到对解决方案的务实探索,人大监督的深度广度不断拓展,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加强。以监督抓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应该突出建议措施的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整改落实效果;应该综合运用专题询问、专题调研、跟踪监督等方式方法,形成监督合力。

  勤修内功,更好履职

  记者  张  璁

  当选人大代表,如何履职才不辜负群众信任?在2016年组织的几次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上,这一话题总是交流讨论的一个焦点。

  “组织人大代表培训学习是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的重要方面,是为了帮助人大代表提高政治理论素养,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观念,增强代表意识,提高依法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紧密联系群众的能力与水平。”据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副主任谢日荣介绍,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后,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了近2700名全国人大代表进行初任学习、120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履职学习,2014年以来举办12期代表专题学习班和研讨班、2期少数民族代表学习班,平均每年有1000多名代表参加学习。

  如果参与履职培训是为练好代表履职的“内功”,那么代表建议办理就是体现履职尽责的“实效”。在去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建议8609件。这些代表建议一方面数量多、综合性强,需要多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有5496件,占建议总数的63.8%;另一方面,需要沟通联系的建议多,代表明确提出希望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加强联系沟通的建议有3345件,占建议总数的38.9%。

  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国家机关密切联系代表、加强改进自身工作的重要内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8609件建议统一交由185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并确定了20项重点督办建议,涉及216件具体建议,交由53家承办单位重点办理,由全国人大6个专门委员会负责督办。同时,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办理方案,加大调查研究,充分听取代表意见,据不完全统计,为办好重点督办建议,有关承办单位赴20多个省(区、市)开展了40多次调研和座谈活动,邀请200余人次代表参加,共同商量办理工作。而对于往年的部分重点督办建议,有关方面也在继续跟踪落实。

  记者点评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群众,身负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采访中我深切体会到,为了做好代表工作,就必须在两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履职学习,二是建议办理。

  履职学习,重在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人大代表并非一经选举产生就能有效履职,这就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把代表培训列为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学习,人大代表才能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宪法法律,加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提升法律素养,进而依法履职。

  建议办理,重在让代表的建议落地有声。群众评价代表作用发挥得怎么样,主要看他们关心的事情取得了怎样的进展。人大代表的建议办理不能满足于“文来文往”,只有抓住落实这个“牛鼻子”不放,避免代表建议办理时“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才能最大限度释放人大代表的正能量。

  版式设计:张芳曼

  《 人民日报 》( 2017年03月01日 18 版)

标签: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全国人大代表;审议;法律;人大代表 责任编辑:金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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