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卖打包”到“环保压力”,从“懒人经济”到社会风气,随着外卖市场快速飙升,各式各样的外卖产品、外卖品牌在各地风起云涌,“外卖”已经成为餐饮服务环节的新型业态。“外卖”“网络订餐”以其快捷、实惠、新潮等特点得到年轻一族的喜爱,市场潜力巨大。然而,记者深入采访时发现,网上店铺图片光鲜亮丽,实地探访却是“苍蝇小馆”;菜品图片色泽诱人,到手后却发现卖相与其严重不符。“外卖热”的背后,隐藏着安全卫生、规范管理、监督责任等问题。一些专家呼吁,加快推动“互联网+”视野下的“外卖”监管举措,尽快实现部门联手管住“一盒饭”。
“外卖热”市场蕴藏巨大商机
记者通过微信群、qq群以及外卖平台,对上海、南宁、成都等多个地方“外卖消费”的调查表明,大量外卖店面和互联网上“O2O”平台上,周一到周五的中餐、晚餐时间,都有大量外卖接收订单和配送。
“以往中餐晚餐愁,如今全靠APP,价格实惠口感好,移动预约准时到。”2010年才参加工作的南宁城市白领高小莉用顺口溜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她说:“下个百度外卖APP,或者大众点评网,看看谁家口感好,自然就能找到好吃的东西,还不耽误工作。”
不少城市白领和校园一族接受“外卖订单”的重要原因,就在于“方便快捷”。上海陆家嘴金融街上工作的苏芳群说:“9点上班,10点半到11点半之间点餐,在办公室继续工作,12点就能吃上饭,中午还能在办公桌上打个盹,稍事休息。如果是外出就餐就太麻烦了,没有一到两个小时肯定搞不定。”
记者采访了解到,快递送餐的第三方机构与餐饮店面合作的时候,大多会要求接到外卖单子优先烹饪。南宁“粉丝班”店长胡俊说:“我们自己有较为完整的内控机制,送外卖的一般都会优于到店点餐的客户排单。”
据美团点评数据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中国外卖用户已达1.5亿人。外卖App在女性、35岁以下年轻人以及一二线经济发达城市人群中广受欢迎。从消费数量来看,超过七成的用户外卖消费金额都处于20元到50元的中等价位。据经纬创投与饿了么的调查显示,24小时之中,午餐时段定外卖是“最强需求”。一周订单的峰值则出现在周三。
一份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外卖O2O市场规模达1524亿元。广西师范大学经管学院教授罗婧认为,与之密切联系的各种衍生平台,在未来5年至10年时间里,能带动上万亿元的消费潜力。
“外卖热”暗藏多重隐忧
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的体验式调查报告显示,网络外卖订餐存在诸多问题,其中包括有异物等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情况;无资质商家在平台线上登记,在线下无证经营;部分平台未设订单取消选项;平台商家不主动提供正规发票等。
食品油盐超标,甚至来源不明。广西营养师协会副秘书长李志杰告诉记者,从营养学角度进行的调查表明,外卖食品中受欢迎的,大部分都存在高油、高盐、高糖以及各种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常年食用这些食品,很容易因为热量过度摄入造成肥胖。”
不久前,南宁市工商局、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对一家农贸市场进行的临时抽查发现,一些来路不明的“走私大米”,通过农贸市场以低廉价格专卖到外卖集中的加工点。食品卫生监督部门一位刘姓检查人员说:“我们当天查获的大米有5吨,这些大米的流向基本上是走外卖平台的配餐公司,这意味着有部分外卖在食材使用过程中,用的是来路不明的走私大米。”
“打包餐盒”造成“二次污染”。广西医科大学一附院大夫唐中源认为,不合格的一次性餐盒,由于盛用食品温度过高会释放有害物质二噁英,而且饭盒中所添加的矿物质和添加剂等与食品中所含的水、醋、油等相互溶解,随食品进入人体后,可能引发消化不良、局部疼痛以及肝肾系统病变等多种疾病。
送餐箱消毒存在管理盲区。记者对多处集中送餐区域进行的暗访发现,有的送餐箱已使用一年左右,从未进行过消毒。在一家小型的快餐配餐场所记者看到,送餐箱不仅没有专门的地方储存,而且与拖把放在一块,抹布就搁在送餐箱上。
谈到送餐箱保洁消毒问题,一位外卖平台相关业内人士说:“送餐箱没法消毒,食品卫生监督部门不管,我们也没有具体要求,脏的话就用纸巾、抹布擦一擦,外表看不出来就行了。”
用户被外卖平台“信息绑架”,缺乏充足的知情权。常年研究“互联网+”市场规律的专家、桂林旅游学院学者付德申介绍,目前不少外卖平台采取“竞价排名”的方式,配餐企业为获得点评、销量中的“前置”位置,采取给予平台支付“排名费”,以谋求付出一部分利益可以带来更多“吸客效应”。付德申说:“这实际上是相关平台利用自己的信息掌控权,隐形剥夺了消费者的信息知情权,消费者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消费。”
网络餐饮新规:商家须有实体店
一方面是快速飙升的“外卖市场”,另一方面则是难以应对的“外卖隐患”。中国政法大学传播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互联网外卖涉及食品安全。在这个问题上,效率应该退位给“安全”。针对各方的呼声,近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意见稿提出,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同时意见稿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以及送餐行为也做出规范。意见稿明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进行抽查和监测。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据了解,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食品网络经营监管,督促网络第三方平台落实责任,完善平台商家实名登记、许可证审查、信息公示,及时查处相关违法经营行为。
罗婧认为,“互联网+”视野下的“外卖”,涉及工信、食药、卫生、工商、质监、商务等若干个监管部门,在目前情况下,各监管部门应建立协调机制,协同政策目标,关键是创新监管方式。
罗婧说,从准入到送餐,外卖行业应该有一套完整的质量体系和行业标准。对网络订餐平台应该收紧审核关口,从源头过滤黑店。而这些工作有待相关部门联合发力,更有待于网络订餐平台和线下餐饮企业忠实履行安全责任和法律义务。
柳州市永维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吉昆峰认为,网络订餐服务实体单位,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不得委托无照无证的“黑作坊”进行网络订餐经营活动。对“外卖平台”严加监管,抓典型、重处罚,明确“高压线”,从而规避“实体店被清理”“外卖平台收编”的做法。
吉昆峰认为,一些仍处于跑马圈地状态的订餐平台治理意愿不高,不愿付出较高成本进行资质审核和管理。这是造成“外卖隐患”难以根治的关键。“应该在短时间内严厉打击一批违规的外卖平台,让此类公司付出惨重代价,才能最大限度地正本清源,推动外卖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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