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现场
3月12日凌晨2点,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接到一位女士报警称,其驾驶的小轿车在210国道茨竹段一个急弯陡坡处发生颠覆事故,需要民警出警处置。
承认想保险理赔请人顶包
民警火速赶至现场,发现一辆小轿车“四脚朝天”地“躺”在公路上,车身严重变形,几乎报废。事故车旁站着两位满身酒气的男子和一位年轻孕妇,没有人员伤亡。孕妇张某自称是她开车造成的事故。但民警见其支支吾吾,无法自圆其说,便调取监控录像查看真相。
民警正在调查时,站在一旁的男子王某低头承认,是自己开的车,他喝了酒,将车开翻摔烂了,想找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要求需交巡警出具责任认定书才会理赔,于是,他这才喊朋友的妻子张某来“顶包”。
王某哀求民警放他一马,民警拒绝,王某又悄悄在民警的警车上放了两条中华烟及两千元现金。民警发现后,退回了香烟和现金,并义正词严地批评王某,责令其配合调查处理,不得行贿干扰执法。
经过民警的教育,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配合民警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4mg/100ml,属饮酒驾驶。
不听劝阻强行开车出车祸
经调查了解,30岁的王某在渝北区某公司当专职司机。当天晚上,受朋友赵某邀请,他开着公司的车来到了赵某位于渝北区茨竹镇的家中聚会,深夜12点,王某才开车回家。
据了解临行前,朋友赵某和其妻子张某担心王某酒后驾车不安全,挽留王某在家住一宿。可王某拍着胸脯说没问题,强行开车回家。谁知,王某刚开车走了不到10分钟,就两眼模糊,手脚僵硬,结果在一个弯道处没有提前减速,车子侧滑撞击到路边一个斜坡上,一下颠覆成“四脚朝天”。幸好,王某系了安全带,没有受伤,被吓得酒醒了。
王某爬出驾驶室,就急慌慌地打电话告诉赵某夫妇。由于轿车是公司的,几乎报废,自己又赔不起,就想报保险公司理赔。但因为是酒驾,保险公司不会赔偿,所以找赵某夫妇来事故现场帮忙“顶包”。
赵某夫妇急忙赶到现场,当晚赵某喝了酒也不能“顶包”,商议后就决定让刚拿到驾照不久的赵某妻子张某来“顶包”,可张某怀孕五六个月了,害怕报警后,交巡警会查出真相,有些犹豫。可在王某请求下,张某还是打了报警电话。民警赶到现场调查,王某害怕露馅,还是自己承认了。
事故因王某酒驾和操作不当造成,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王某将被交巡警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证6个月的处罚,对赵某夫妇违法“顶包”行为处以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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