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18日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从1954年至2002年近半个世纪,曾先后四次组织民法的起草,但都半路夭折或未实现预期的目标。民法总则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民法典时代的真正到来,中国人民一直以来的孜孜追求终于有望成真。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是总纲领和基石,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也正在加快推进,到2020年左右,一部符合我国实际和需要的民法典将正式形成,法治中国建设将揭开新的篇章。
马克思说,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民法典编纂终于能够迈出坚实有力的一步,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的重要立法任务,由此为基点,民法典编纂进入快车道。这充分体现了党执政为民根本宗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能突破前四次民法起草所面临的桎梏和障碍,也充分展现了党中央善谋善为、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敢于担当的优秀政治智慧和出众执政能力,深深唤醒每一名中国人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和法治中国建设的自信心和自豪感。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为了确保民法典的编纂质量,全国人大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征求意见,广泛达成共识。民法总则草案先后3次向社会征求意见、4次在不同省市召开座谈会,共收到来自各方面的意见7万多条。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在认真研究吸纳广大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后,又对草案进行了多达126处的修改,其中实质性修改55处,有效汇聚了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最终民法总则以2782票赞成、30票反对、21票弃权获得高票通过,凝聚了最大共识,得到了广泛认同,确保了立法的质量和科学性、可行性,更有利于为其它分编的编纂发挥统领作用。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探寻世界近现代史的发展脉络,很多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重要民法典都是在民族复兴、社会转型、国家崛起的关键时期制定出来的,比如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1898年的日本新民法典、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1923年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皆是如此。中国正致力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步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半程”。过去的民法通则已经不能适应中国国情和市场经济形势及环境,更不能有效调节民事关系,对于民法典的现实需要越来越强烈。民法总则对民法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等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作出规定,并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构建了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民法总则的制定,标志着民法典的地基已经建成,接下来包括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继承编、亲属编等在内的民法典分编将与民法总则一并构建成成熟完善的民法典,中国人几代追寻的梦想即将成为现实,中国正在稳步进入“民法典时代”,为民族复兴和国家崛起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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