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国内综合 正文
天津出台新规 井盖移位破损丢失将在6小时内修复
2017年03月27日 09:36:22 来源:新华社 周润健

  (原标题:《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线井管理办法》4月施行 井盖移位、破损、丢失将在6小时内修复)

  新华社天津3月27日电(记者 周润健)为了避免移位、破损、丢失的井盖“坑人”,天津明确规定,各管线井的产权单位在接到有关通知或举报后,应当在30分钟内到现场。管线井井盖移位、破损、丢失的,应当补设警示标志并采取措施补缺或修复;井盖移位、破损、丢失的修复时限为6小时。

  天津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线井管理办法》,共24条,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办法明确规定,管线井发生坍塌、渗漏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规定标准修复;坍塌、渗漏管线井的修复时限最长不得超过3天。

  管线井不符合城市道路路面高程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限内采取管线井调整加固措施,确保管线井符合城市道路路面高程要求,与路面保持平顺;单个管线井调整加固的修复时限最长不得超过3天,整个路段管线井调整加固的修复时限最长不得超过10天。

  该办法还明确表示,管线井影响道路使用且无法确定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由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在管线井现场或公开媒体发布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经公告后仍无法确认管线井维护、管理责任单位的,由城市道路管理部门按废弃井处置,恢复道路使用功能。

  碎、裂、废、旧井盖设施由其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后交物资回收部门回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或者销售。

标签:修复;井盖;城市道路路面;产权单位;管理办法;规定时限 责任编辑:蒋敏华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9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