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适当调整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请示(送审稿)》,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为: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将原来的“以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为准”,调整为“以住房贷款记录(含商业性住房贷款)为准”;调整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将原来的“最低首付比例20%”调整为“最低首付比例30%”。
2015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宽松提贷政策,积极开展补息贷款工作,加大资金供给,推行异地贷款,助推房地产去库存,资金使用一直保持高位运行,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高达103.73%。在充分用足用活住房公积金的同时,我市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流动性风险进一步凸显。因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通过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保障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会议还审议通过《贵阳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送审稿)》《关于向贵阳置业担保公司支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成本性支出相关费用的请示(送审稿)》,贵阳市财政局《贵阳市2016年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17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草案)审核意见(送审稿)》。
会议还通报2016年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相关情况,并部署2017年的重点工作。会议强调,2017年,我市将围绕挖掘“增量”、落实政策、防控风险、提升服务水平等重点工作,推进公积金管理工作更加务实有效。积极对接顶层设计,确保政策落地,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率,适度放宽个人贷款资金规模,发挥大数据的引领作用,推进信息科技创新,研究利用公积金解决老百姓住房难的民生问题。具体工作中,我市将抓好归集扩面、风险防控、干部教育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等工作,完成归集住房公积金60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2亿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30亿元,实现增值收益2亿元,上交财政廉租房补充资金不低于1.4亿元,在保证资金运用率达到90%以上的同时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良率控制在0.5以内等年度目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少荣出席会议并为新任的五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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