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了由住建部和中国国土资源部共同签发的《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80号)。这是自近期北京开启全国楼市调控升级后住建部第一次出台全国楼市调控的统领性文件。
此前,在3月29日召开的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电视电话会议上,住建部表示,北京的房地产调控经验值得各地认真学习。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通知》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改善住房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住建部表示,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调控目标,加强对本地区市县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的监督指导。
根据库存和人口状况 提出不同调控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
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
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
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
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对于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建立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尽快形成市场有效供应。要对具备预售条件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项目,要严肃查处。同时这类城市还要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9月30日起各地开始出台地方性的文件,走“因城施策”的路径进行楼市调控,但这些地方性的文件主要从需求侧入手,且主要以“限”为主,包括限购、限贷、限价、限量等。而此次两部委的文件则主要从供给侧入手,业内人士称,通过对土地供应结构性的调整以及出台严防出现高价地等规定,更有利于引导房地产商以及购房者对于市场的预期。
实际上,北京已经在加大土地供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3月31日表示,一季度,北京已供应经营性用地约230公顷。其中,商品住宅供地161公顷,是去年同期的6.2倍,是去年全年商品住宅实际供地量的1.5倍。
灵活确定土地竞价方式 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
《通知》同时要求,在保证住宅用地供应平稳有序上,各地要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
经国土资源部门和有关金融部门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土地竞买资格,并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参加土地招拍挂。
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竞价方式,包括“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强化地方主体责任
保障房方面,将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确保完成2017年600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
继续发展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在超大、特大城市和其它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热点城市,要增加公租房、共有产权房供应,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多渠道解决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此外,《通知》要求落实房地产工作责任制,并强化约谈问责。对工作不力、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未实现调控目标的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将对有关地方主管部门和责任人约谈问责。对虚假编造、采用技术性手段调整相关统计数据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近期,全国多个城市公布楼市调控大招,更有部分城市在短时间内多次加码政策,比如北京的“10天9策”,再比如一天中有6地出台限购政策及限购加码政策,此轮楼市调控政策出台之密集实为罕见。
此次住建部和国土部联手发文,对商品房用地、城市去库存、住房保障等多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可见相关部门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力度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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