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提升监管效能
2017年04月13日 08:37:03
来源:人民日报
银监会近日印发《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 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通知》要求重点加大对同业、投资、理财等业务的监管力度,切实防止监管套利,提高风险信息披露标准和金融产品信息披露水平,严格区分公募与私募、批发与零售、自营与代客等业务类型,明确信息披露标准和规范,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隐瞒风险,不得误导消费者。
《通知》要求强化风险源头遏制,加强关联关系审查,防止通过委托他人代持股权、关联方与一致行动人联合持股等方式规避股东资格审查的行为,加强资金来源审查,确保入股资金为投资人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从严监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确保其依法合规行使控制权,严禁不正当干预经营决策,严禁通过关联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
《通知》称将强化监管处罚。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故意规避监管的行为,应及时叫停相关业务,要求限期整改,并视情形实施行政处罚。坚持罚没并举,对有违法所得的,均应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提供虚假资料、隐瞒重要事实、屡查屡犯的,要从重处罚、顶格处罚。
标签:监管;监管效能;风险信息;金融产品;业务类型
责任编辑: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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