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5日电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环保部14日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13日28个督查组共督查企业297家,发现197家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66%。
环保部通报称,4月13日,28个督查组共督查企业297家,发现197家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66%。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有,违法生产“散乱污”企业40家,企业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15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6家,VOCs治理设施存在问题的4家,涉嫌自动监测设施弄虚作假问题的2家等。
环保部通报称,从近期督查情况看,“散乱污”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仍较普遍。4月8日至13日,督查组共发现“散乱污”违法企业135个。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部分地区“散乱污”清理工作不到位,如: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部分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设备拆除不完全,存在死灰复燃的可能。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杨冰全粉子厂系“散乱污”企业,已被安平县环保局查封,督查时该厂擅自撕毁封条投入生产。
二是已纳入“散乱污”清理名单的企业仍在生产,如:济南市历城区涌泉电镀厂被列入“散乱污”企业名单,督查时该厂正在生产,未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北京市大兴区北京高北富塑料制品厂系“散乱污”清理名单内企业,督查时该厂有明显生产迹象,两条生产线融化设备余温较高,生产车间无任何粉尘、废气处理设施,异味严重。
三是部分“散乱污”企业未列入清理名单。新密市华豫细木工板材厂未列入“散乱污”清理名单,督查时正在生产,切割和热压工段未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粉尘和甲醛无组织排放严重。
特别是个别地方政府存在着“散乱污”清理工作不实的问题,河南省新密市来集镇政府的“散乱污”清理名单中共有6家企业,其中5家属于多年前已取缔完成的,存在虚报“散乱污”企业清单的情况。
环保部通报称,上述问题,督查组已及时移交当地环保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并继续跟踪整改情况,督促落实。对问题特别严重、性质恶劣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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