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因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突出问题被环保部挂牌督办。环保部在今天公开的挂牌督办通知书中公开点了文安县胶合板企业集群以及大城县有色金属加工和保温材料企业的污染问题。环保部要求,文安、大城两县的污染企业须在今年的10月底前完成整改。
据环保部介绍,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第一次空气质量机动督查发现,廊坊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其中既有企业污染问题也有基层党委政府以及监管部门的问题。
环保部指出,在督查中发现,廊坊市部分基层党委和政府认识不到位,部门履职缺位现象普遍存在,《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落实缓慢,部分“散乱污”企业集群违法排污现象严重。
“文安县胶合板企业集群环境污染十分突出。”环保部指出,272省道廊泊线两侧乡镇聚集了约2000家胶合板企业和塑料加工企业,绝大部分企业厂区环境脏乱,无组织排放严重,对VOCs排放基本没有采取治理措施,普遍配有小型燃煤锅炉,配套环保设施简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处于直排状态;同时,露天扒皮厂、粉料厂、锯板厂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道路两侧垃圾遍地,老旧家具及其拆解物随意露天堆放。
在挂牌督办通知书中,环保部表示,廊坊市大城县有色金属加工和保温材料企业众多,几家国内先进企业与大量应淘汰企业并存。其中,大量拆解分拣、再生金属熔铸、成品再熔铸以及挤压、冷拔丝等企业料场料堆未采取封闭设施、厂区脏乱,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产业政策明确要求淘汰的工艺及设备大量存在,环保设施简陋,污染物直排问题严重;玻璃棉、岩棉、硅酸铝棉、硅酸盐、聚氨酯、酚醛保温板、挤塑板等企业的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设施简陋,普遍超标排放;厂区无组织排放问题严重,料场料堆未采取封闭措施,对VOCs排放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
环保部要求,河北省环保厅督促廊坊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文安县胶合板企业集群、大城县有色金属加工和保温材料企业集群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工作。同时,要求河北省环保厅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加强执法监管,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及时公布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环保部要求廊坊市要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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