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嘉陵江铊污染追踪:入境水质已达标 无新污染源输入
5月5日18时,广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发现嘉陵江入川断面水质异常,西湾水厂水源地水质铊元素超标4.6倍(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为0.0001㎎/L)。事件发生后,广元市有关部门以及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快速反应,积极应对,科学处置这一起河流污染事件。截至5月8日16时,综合监测数据和专家会商结果分析推测:川陕界入境水质已稳定达标,上游暂无新的污染源输入。
省环保厅:加密监测 应急工作组凌晨出击
2017年5月5日22时25分,四川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接到广元市环境保护局电话报告,广元市饮用水源地西湾水厂铊超标4.1倍(取水点上游200米),同时对陕西省汉中市入川断面5月4日地表水例行监测留存水样进行监测,铊超标10.1倍。
省环境保护厅接报后,厅长于会文对广元水质异常情况高度重视,迅即作出安排。
一是请广元市环保局在嘉陵江(广元段)科学合理设置监测断面开展应急加密监测,为事件发展研判和科学处置提供有力支撑,并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涉重企业开展排查工作;
二是建议广元市政府组织各方专家科学论证,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三是请厅分管领导姚东升率应急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跨省环境应急处置相关事宜;
四是及时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部报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并请求环境保护部督促陕西省开展应急监测和污染源排查处置工作。
5月6日凌晨,省环境保护厅应急工作组抵达广元市事件应急指挥部后,马上开展了相关处置工作:一是立即会同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污染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并要求广元市政府切实采取措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二是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认真指导并分组参与污染源现场排查工作;三是环境监测人员指导环境应急监测工作,为事件应对处置提供技术支撑;四是环境应急专家综合分析相关情况,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科学研判,向广元市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积极行动:上下游20公里范围内进行排查
5月6日下午,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冯晓波副主任组织川、陕两省有关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召开了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推进会。会上充分肯定了四川此次应急工作: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广元要组织调研,为恢复供水做好充分准备;
二是继续加强环境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及时调整优化应急监测方案;
三是加大排查力度,川陕两省可组织联合调查组在嘉陵江流域川陕交界上下20公里范围内进行排查;
四是加强上下游沟通协作,定期会商,强化联动。
应急处理:科学监测 紧急排查污染源
这次事件发生后,广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长邹自景、副市长吴桂华分别于5日23时11分、6日1时13分主持召开应急处置工作会议,研究应急应对措施。
一是广元市迅速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科学设置监测点位进行加密监测,并书面通报陕西省汉中市政府,要求汉中市政府在汉中境内开展应急监测和污染源排查工作。
二是由市住建局牵头,积极做好应急供水准备;公安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沿嘉陵江流域上游河段全面排查污染源,同时派出专门小组前往陕西省宁强县开展相关工作。截至5月6日14时,排查江河支流6条,排查沿江企业178家、矿山企业5家、医院等重点单位4家,尚未发现污染源。
三是由市住建局和市环保局联合公开发布了《关于嘉陵江水质铊超标应急处置情况通报》,西湾水厂已停产,广元市已启动城市应急供水。
四是强化信息报送,由市应急办牵头向省政府实时报告情况,市环保局牵头向上下游通报监测情况。
五是市委宣传部牵头,加强舆情引导。
事件发生后,广元市环境保护局立即对嘉陵江流域(广元段)布点开展应急加密监测,同时通报上游陕西省汉中市环保局加强对嘉陵江(汉中段)进行应急监测,并对辖区内相关污染源进行紧急排查,以便及时掌握水质变化动态。目前,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有序,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专家会商:水质稳定达标 上游暂无新污染源输入
广元市委市政府加强群众生活用水保障。在西湾水厂停产后,对影响区的群众生活用水通过将元坝水厂管网接入城区主管网、启用城区12口机井和城北水厂处理地下水等措施予以保障,日保证供量4.2万吨,群众生活用水能够保证。
广元市委、市政府按照环境保护部及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赴西湾水厂、城北取水口等地现场调研,并研究决定:积极做好恢复供水相关工作,水质达标后,力争尽快恢复供水。并在陕西省宁强县巨亭水库坝下至阳平关嘉陵江大桥共6个断面釆集水样,正对水质中铊、锰、砷进行应急监测分析,为更精准查找污染源提供依据。
截至5月8日16时,广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结果显示:千佛崖及上游断面水质铊浓度均达标或未检出,昭化古镇断面15时监测数据为0.00006 mg/L,达标,上石盘断面超标1.4倍。综合监测数据和专家会商结果分析推测:川陕界入境水质已稳定达标,上游暂无新的污染源输入。
下步工作:尽快找到污染源 彻底消除隐患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省环保厅将按照环境保护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广元市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一是继续指导属地做好应急监测,适时调整监测方案,准确掌握污染团位置,为科学处置提供监测数据支撑;二是继续加强与陕西省环保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大污染源排查力度,争取尽快找到污染源,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记者 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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