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大学生帮朋友担保惹下大麻烦 法官:担保不可意气用事)
女大学生签字帮朋友担保,麻烦来了……
父亲代偿13万后,朋友“蒸发”了,她能讨回自己的损失吗
一女孩连担保的风险都不了解,却爽快地为朋友借钱担保,结果借钱的朋友还不了钱,债主盯着她不放,无奈之下女孩只好找自己的父亲求助,父亲虽然气得不行,但只好代女儿还了这13万元。之后,女孩将那位朋友告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要求其偿还自己13万元及相应利息。但很无奈的是对方一直在躲避,连庭审都没露脸,女孩虽说最终赢了官司,但她能否追回13万还是个大大的问号。
女大学生帮朋友担保惹下大麻烦
1995年出生的刘莹姑娘是南京人,目前仍在大学就读。2016年3月18日,其大学同学杜磊为了向朋友陈军借款10万元找到刘莹,希望刘莹为他借款做个担保。刘莹知道杜磊边读书边经商,需要资金周转也属正常,考虑到双方关系比较好等因素,刘莹答应了杜磊。其实刘莹当时对担保的概念和风险一概不知,只是凭感情和面子盲目作出担保决定,她也相信杜磊怎么也不可能害她。刘莹作为担保人在借条及收款凭证上签了大名两天后,陈军又打了5万元给杜磊,刘莹照例作为担保人签名画押。
两笔共15万元借款,杜磊与陈军约定于同年4月8日前归还。但还款期限届满后,杜磊仅归还陈军2万元,拒绝归还剩余的13万元,并从此不再接陈军的电话,甚至连人也不知躲到哪去了。如此,陈军找到杜莹要求承担担保责任。当时杜莹都被搞懵了,“我又没用一分钱,我只是随便签个名,证明你们的债务关系,要我还什么钱?笑话!”后来当杜莹找到律师咨询时,她才知道了问题的严重性,于是她穷尽手段找杜磊的下落,但怎么也找不着杜磊的人影。
父亲代偿后朋友根本不露脸
万般无奈之下,刘莹只好向父亲求助,父亲在严厉教训女儿一顿后,不想让女儿被人告上法院,只好自掏腰包,代女儿先行偿还了陈军13万元。之后,刘莹终于联系上杜磊,杜磊嘴上答应还钱给刘莹,但就是拖着分文不给。在此情形下,刘莹只好将杜磊告上鼓楼区法院,追索代其偿还给陈军的13万元。刘莹起诉后,杜磊又“失踪”了,法院连开庭传票都无法送达,后来只好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杜磊前来应诉,但直到开庭,杜磊仍音信全无。
前不久,法院依法缺席开庭审理此案,杜磊拒不到庭应诉,也不提交书面答辩,法庭视其自动放弃抗辩权利。最终,法庭根据刘莹提交的合法证据,当庭判决杜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刘莹代偿款13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公告费等。一审判决生效后,杜磊既不还钱也不露面,刘莹最终能否追回这13万目前仍是未知数。
法官提醒:
担保不可意气用事
近年来,在法院受理的各类经济纠纷案件中,一些因盲目替人担保而吃了大亏的人不在个别。前些年,一位中学退休女教师听信了自己的一名学生筹款创大业的谎言,为其几十万借款作担保,后来该学生卷款跑到了国外,法院判决该退休女教师为其偿还借款,弄得该女教师气得几次离家出走欲轻生。前不久,一经商男子以资金周转为由找人借款100万元,对方要求其提供担保。于是该男子找到自己的一名发小兼大学同学,提出让他在借条担保人一栏签个名,这名发小对担保的风险一概不知,凭哥们儿感情签了名。结果借钱的男子找不到了,借款人将担保男子告上法院,法院判决该男子承担担保责任,先行偿还100万及利息,弄得该男子妻离子散。
法官提醒,当一个人在替人借款签下自己大名时,这个风险将一直持续到借款人把钱还上为止,若借款人在约定的还款之日无力还款或跑路,担保人必然遇到大麻烦,债权人只要起诉,担保人一般情况下必输无疑,须替借款人先行偿还借款。在担保这个重大问题上,绝对不可凭感情和哥们儿义气用事。(文中当事人为化名)(通讯员 李自庆 记者 罗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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