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唯一没有大江大河过境的省份,亩均水资源量和人均水资源量均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左右,在全国28个省区(直辖市除外)中居倒数第一。
河北省由于水资源匮乏,经济社会发展不得不长期依靠超采地下水维持。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河北年均超采50多亿立方米,超采面积达67万平方公里,在全省形成了7个大型地下水漏斗区,并成为全国地下水超采最为严重的地区。
去年7月1日,为推动科学用水,河北在全国率先启动水资源税改革,通过“清费立税”,以税收杠杆调节用水行为。10个月过去了,改革效果如何?企业主动节水了吗?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涨没涨?记者近日展开了调查。
正常取用水负担不变,“三高”税率从高设定
作为典型的资源型缺水省份,河北成为试点并非偶然。“实施水资源税改革势在必行。”河北省地税局总经济师朱清郁表示,改革后,由征收水资源费改为水资源税,征收方式仍沿用水资源费从量计征的方法,即依据取用水量确定应缴税额。
唐山钢铁集团水资源重复利用率达97%以上。
在取用水负担上,总体呈现“三不变”:即普通居民正常生活用水负担水平不变、农业生产用水负担水平不变、企业正常用水(未超过计划取水量、取水结构合理)负担水平不变,以确保水资源税改革平稳推进。
在此基础上,用水大户的负担将明显升高。据了解,水资源税的主要目的为“限三高”,即对特种(高耗水)行业(包括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纳税人、高额(即超计划取用水)取用水纳税人、在严重超采(高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纳税人等3类情况从高设定税率,提高其负担水平。
“比如改革前地下水实际费率为每立方米0.32元,改革后的实际税负平均增至1.23元;超采地区地下水实际税负增至每立方米3.17元;高尔夫球场、洗车、洗浴等特种行业取水实际税负则增至每立方米15.44元。”河北省地税局税政一处处长高会民表示,较大的税额差有利于引导企业及时调整用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率。
硬件升级,严格管理,节水方法多
水资源税改革后,企业的节水意识明显提高。廊坊市地税局税政一科科长马奎明介绍,截至去年10月底,就有企业自愿封井28眼,采取节水措施的纳税人户数达90户,累计节水28万立方米。
企业用水中,工业用水是大户。在沧州市瑞兴化工公司,一套活性炭过滤外加反冲洗节水系统已正式投用。公司负责人介绍,该系统投资150万元,可对企业锅炉、浴池排放的污水处理后二次利用,每年节水50万吨。
尝到科技节水的甜头后,该企业近期将再投资30万元购买“蒸汽回收”节水设备,回收锅炉加热过程中的蒸汽,每年又将节水10万吨。
在河北,钢铁业耗水量巨大,成为水资源税调控的重点目标。河钢集团唐钢公司是一家国有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水资源税改革后,为节约用水,公司将水井全部关闭,投入3.2亿元高标准建设了华北最大的水处理中心,在行业内率先实现工业水源全部取自城市中水,年节约新水1460万吨,水综合利用能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除硬件升级外,部分企业还将节水降耗的着力点放在严格内部管理上。在迁安市,九江线材有限责任公司除配备了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及水循环利用系统外,还增加了用水考核,一旦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将对第一责任人予以罚款等惩戒。据了解,通过综合治理,该公司每吨产品消耗新水量已由2015年的2.4立方米降至2.05立方米,实现了降耗升级。
将建取水量核定公示制度,打击非法取水
朱清郁认为,水资源税改革后,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已经彰显。通过引导和鼓励节约利用地表水资源,抑制地下水超采,从而有效加强水资源保护,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目前,一些地区仍存在擅自收费现象,加重了企业负担。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清费立税’原则,此次改革将水资源费降为零,可从源头上堵住乱收费的口子。”河北省财政厅副巡视员赵建国介绍。
据了解,此前水资源费由水利部门负责收缴,资源税改革后,征收主体变为地税部门,但所需的大量税源信息仍由水利部门负责提供。如何保障改革平稳过渡?
高会民表示,水资源税征管的方式为“水利核准、纳税申报、地税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从目前情况看,地税部门按照纳税人生产经营所在地实施属地管理,水利部门则按照取水审批额度实行层级管理,两部门的管理模式存在一定差异。在地税和水利部门现行管理权限不做调整的情况下,水利部门采取了将省、市级管理的取水户信息移交到所在县、区水利部门进行管理,从而与当地地税部门联合开展税收征管。
“下一阶段,河北省地税系统将重点配合水利、公安部门打击非法取水,继续开展取水量计量联合核查,建立取水量核定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税征管流程,全面提升管理质效。”高会民说。
(原题为《用水大户开始精打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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