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共享雨伞公司近日宣布完成数百万元至千万元融资。有评论人士表示,押金是这些共享经济企业看中的盈利点之一,“押金带来的巨大资金沉淀,让他们不担心物品损毁、不还等问题。把这些长期沉淀的押金用作理财,即可获得盈利。至于共享物品使用的收入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继共享单车之后,共享雨伞也迎来风口。多家共享雨伞公司宣布完成数百万元至千万元融资,并且已经对外铺设雨伞和伞架,目前已投放的共享雨伞总数超过数十万。不过,共享雨伞前景如何还不明朗,有分析人士称共享雨伞目前的投资人最终都是为了寻求BAT等公司的“接盘”。
事件
多家共享雨伞公司拿到融资
就在上周,多家共享雨伞公司相继宣布拿到天使轮融资。5月22日,共享雨伞“春笋”宣布获得500万元天使轮融资;5月24日,“共享e伞”宣布已经完成1000万元天使轮融资,投资方为四野创投会(深圳)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月28日,共享雨伞品牌“JJ伞”对外公布已获得昂若资本数百万人民币天使轮融资。
共享雨伞行业似乎迎来风口。共享e伞的创始人赵书平对媒体表示,“除了自己团队的1000万资金,现在明确表达跟投意向的资本已经超过了1个亿。”除了融资之外,目前在支付宝的“芝麻信用”功能中,已经接入共享雨伞项目,只要芝麻信用达到一定分数,就可以实现免押金租赁。
现状
租借共享雨伞要缴几十元押金
目前共享雨伞已经在多地实际运营,这些共享雨伞分为两种模式,其中主要的一种模式是铺设伞架的固定运营模式,雨伞被固定在伞架上,伞架主要集中在人流量大的地铁站、大型商场、校园、写字楼、电影院等场所。另一种为随处投放的流动性模式。
广州的“魔力伞”是做共享雨伞较早的一家。魔力伞的伞架主要铺设在广州地铁站内,一台伞架可容纳50把伞,方便通勤的乘客。据当地市民介绍,以往广州一到下雨,地铁站内就会出现许多出售雨伞的,这些雨伞售价十几元到几十元,销量颇为不错。在共享雨伞出现后,首先被抢空的就是共享雨伞了。据介绍,市民只需用微信扫一扫租借设备屏幕上的二维码,无需下载APP,就可以收到某个通道上的雨伞可被借走的消息。在还伞时,也可以直接在微信公众号中操作,借还流程都在10秒内即可完成。
共享e伞的模式不是固定的伞架,而是随处投放。该公司的雨伞不同于普通的雨伞,安装有类似共享单车上的智能锁,可以实现定位和密码开锁等功能。用户在手机上下载APP,可以看到附近的伞,在APP上缴纳押金和租金后,扫描伞上的二维码便可获得该伞的密码,开锁30秒后自动开始计费,合上伞即停止收费。这种芯片的下方还有一个太阳能充电板,为芯片提供电源。据共享e伞创始人透露,这样一把伞的造价开发和运营成本达到了90元一把。其特殊的地方在于,不仅可以遮风雨,还可以遮太阳,甚至能够当老人的拐杖,可谓一伞三用。后续投放的雨伞还有可能加入MP4等功能。
共享雨伞目前在使用时需缴纳几十元的押金。“魔力伞”试运营期间,首次租借需要缴纳20元的押金,在15天内免费试用,超过规定时间按照0.5元/天扣费;正式运行后押金为30元,超时的使用费为2元/天。“春笋”的押金为59元,24小时内免费,之后每天按照一元钱扣费。共享e伞押金为19元,租金则是每半小时0.5元。JJ伞押金为30元,现阶段的收费标准为12小时内免费使用,超时后则按1元/12小时来计费。
春笋表示,首批10万件产品将于6月份正式入驻上海和北京。JJ伞公布的数据显示,首批投放的3000把雨伞使用人次在15000次以上,平均使用频次为 2.6 次/天,其中有 30% 以上的借还行为超过 12 小时。共享e伞则称,目前投放量已达3万支,注册用户达7万人,后续计划投放总量为180万把左右。
声音
共享雨伞看中的是押金?
共享单车的盈利模式还不清晰,共享雨伞又将如何盈利?“春笋”创始人李永秋表示,雨伞相较于单车和充电宝,低成本而不低频,可覆盖室内室外双场景,可通过雨伞租赁广告收入、雨伞定制、数据增值等方式获得盈利。共享e伞的创始人也表示,会在雨伞内部印制广告,让用户打开就可以看到。
不过雨伞的使用是有特定场景的,对天气的要求比较高,这种商业模式的市场容量和可复制性遭到质疑。尤其是在北方城市,对共享雨伞的需求到底有多大,也是未知数。
知名IT评论人磐石之心认为,押金是这些共享经济企业看中的盈利点之一,“押金带来的巨大资金沉淀,让他们不担心物品损毁、不还等问题。比如共享单车,只要一辆单车有5个人缴纳押金,就够了买车的成本。然后再把这些长期沉淀的押金用作理财,即可获得盈利。至于共享物品使用的收入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另外,这些项目的发展模式非常相似,都是寻找最后的“接盘”者。先是一批天使投资人入局,接着期待BAT等巨头进入接盘。这些项目的发展模式也很类似,都是先疯狂烧钱培养用户习惯,抢占市场,最后利用资本的力量迅速实现垄断或者寡头垄断。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