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准:陈刚同志任河北省委委员、常委
2017年05月31日 09:02: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31日电 据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河北发布”消息,近日,中共中央批准:陈刚同志任河北省委委员、常委。
陈刚,男,汉族,1965年4月生,江苏高邮人,1986年12月入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北京一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北京玻璃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市外经贸委副主任,中国贸促会北京市分会党组书记、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北京市朝阳区委副书记、区长,北京市朝阳区委书记,2012年7月任北京市委常委,2013年6月任贵州省委常委,2013年7月任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2017年5月任河北省委常委。
标签:北京市;贵州省委;区长;书记;常委
责任编辑: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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