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6日电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住建部和环保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要求 跨界转移处置的垃圾,要 选择合法运营的填埋场、焚烧厂等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严禁私自随意丢弃、遗撒、倾倒、堆放、处置生活垃圾 。
资料图:上海崇明区东风西沙水库附近江面出现大量来自外省市的生活垃圾。张亨伟 摄
根据通知,城市生活垃圾原则上要就地就近处置,本地不具备垃圾处置设施、条件或者处置成本较高的,可在本省域内异地或者跨省域转移处置生活垃圾。跨界转移处置的垃圾,要选择合法运营的填埋场、焚烧厂等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严禁私自随意丢弃、遗撒、倾倒、堆放、处置生活垃圾。各地要按程序和要求提出跨界清运处置垃圾申请。
两部门要求,要严格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准入。一方面,要依法实施垃圾清运处理服务许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的单位,要依法取得由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
另一方面,要加强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单位资格核查。承接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的单位,要具备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能力并满足有关资格条件。
为强化垃圾跨界清运处置过程监管,各地要建立联单制度。跨行政区域转移处置垃圾应全过程建立记录台账,来往票据全部实行多联单,留底备查。
同时,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的填报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垃圾跨界清运处置信息填报。对不按时填报、不如实填报、不完整填报垃圾跨界清运处置信息的单位督促整改,并予以通报。
- 让城市更加自然地“呼吸”——“海绵城市”引领绿色发展方式
- 推进垃圾分类 67.6%受访者建议在典型居住社区试点
- 上海交大教授:没有火的燃烧 让有机垃圾变成无污染的宝
- 世界环境日:我能为环境保护做些什么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