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匈牙利政府邀请,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将于6月18日至21日赴匈牙利出席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卫生部长论坛开幕式。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也就是大家所熟知的“16+1合作”,是中国同中东欧国家共同打造的合作新平台,也是中国同欧洲国家合作的新途径。卫生领域合作是“16+1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中匈共同举办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卫生部长论坛,对扩大和深化“16+1合作”、夯实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的人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二、根据中美元首海湖庄园会晤达成的共识,经双方商定,首轮中美外交安全对话将于6月21日在美国华盛顿举行。国务委员杨洁篪将同美国国务卿蒂勒森、国防部长马蒂斯共同主持上述对话。中央军委委员、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参谋长房峰辉等将参加。届时,双方将就中美关系及其他共同关心的重要问题深入交换意见。中方愿与美方共同努力,推动对话取得积极成果。
问:第六届世界和平论坛将于近期举办,你能否介绍有关情况?
答:据了解,第六届世界和平论坛将于6月24日至25日在清华大学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将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来自一些国家的前政要和部分国际组织的代表也将与会。
问:据报道,韩国总统文在寅15日在出席《6.15共同宣言》发表17周年纪念活动时表示,若朝鲜不再发起新的核导挑衅,韩方愿意无条件与朝鲜对话。双方可讨论朝完全弃核、构建半岛和平机制、实现朝美关系正常化等问题。近日,朝鲜祖国和平统一委员会发表声明,提出发展朝韩关系的三大原则立场:民族自主、消除对同族的敌意、缓解军事紧张。中方对朝韩双方的有关表态作何评论?
答:我们注意到有关报道,对朝韩双方所释放的积极信息表示欢迎。朝韩作为同一民族,改善相互关系,推进和解合作,符合双方根本利益,也有利于促进本地区和平与发展。当前形势下,希望朝韩双方继续相互释放善意,致力于和解与合作,为推动半岛紧张局势缓和、重启对话协商发挥积极作用。
问:15日,俄罗斯总统普京在与俄民众进行“直播连线”时表示,俄中除拥有战略关系之外,两国在经济领域也有许多共同目标和互补性机遇,毫无疑问双方能够进行有效合作。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答:中方赞赏普京总统对中俄关系的积极评价。
中俄是最主要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两国关系发展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水平。两国同为主要新兴市场国家,互为最大邻国和重要发展机遇,双方正积极推动将两国高水平的政治关系优势转化为更多务实合作成果。在两国元首的规划和引领下,双方正积极推进各自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不断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进一步加深两国利益融合。
中方愿同俄方一道,积极落实两国元首达成的合作共识,推进两国全方位合作深入发展,不断筑牢双方共同利益纽带,使两国关系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两国人民。
问:美国国务卿蒂勒森近日表示,美考虑对与朝鲜商业往来的企业实施制裁。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这个问题实际上最近我们已经多次回答过。作为原则,我们希望所有有关方在当前形势下采取的措施能够有利于缓和半岛紧张局势,能够有利于增进有关方的互信,从而为所有有关方重回谈判轨道、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半岛核问题创造条件。我们认为这是当务之急。
关于制裁问题,我们多次说过,联合国安理会所有涉朝决议均应得到完整、准确执行。对于有关国家在安理会决议框架外采取的单边措施,第一,中方从来都是不赞成的;第二,我们不认为这些措施有利于缓解半岛紧张局势和推动半岛核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问:金砖国家外长会将于6月19日在北京举行,作为主席国,中方期待本次外长会讨论哪些重要议题?
答:我们已经发布过消息,金砖国家外长会晤将于6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大家知道,金砖国家是新兴市场国家的重要组织,金砖国家将通过此次外长会晤,重点就当前国际政治安全形势中的突出挑战、重大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金砖国家务实合作、领导人厦门会晤等做好铺垫。关于此次会议的具体情况,我们会向大家及时发布消息。
问:第一,上周在福建举行的金砖国家政党会议上,印度执政党领导人表示,金砖国家不应在反恐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并应致力于制定国际反恐公约。中方对此有何评论?第二,核供应国集团全会将于下周举行,有报道称集团主席应印方要求希讨论印加入集团问题。中方对此有何评论?是否会可能改变在有关问题上立场?
答:我先回答你第二个问题。我们已经多次阐述过有关立场。中方在核供应国集团吸纳新成员问题上的立场没有变化。
关于你提的第一个问题,中方在反恐问题上的立场十分明确,恐怖主义是人类社会的公敌,我们一贯反对任何国家在打恐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我相信金砖国家成员是可以坦诚、充分地就反恐问题交换意见,大家也都赞成在反恐问题上不应该有双重标准。有关各方确实也需要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就反恐问题形成共识,形成合力。
问:美方昨日宣布对沈阳的“明正国际贸易公司”提起诉讼,称该公司为被制裁的朝鲜实体洗钱,欲罚没该公司200万美金。中方对此有何回应?是否将对该公司或美方表达过关切的其他公司采取措施?
答:我不掌握你提到的个案的具体情况。作为原则,中国政府一贯全面、准确、认真执行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履行自身的国际义务。据我们所知,美国指称的朝鲜外贸银行并不在受安理会制裁的实体清单上。所以,我还是想强调,中方反对利用国内法对其他国家进行“长臂管辖”的作法。
问:巴基斯坦政府高官昨日表示,中国外长可能将访问喀布尔和伊斯兰堡,协助改善巴阿关系。你能否证实?
答:巴基斯坦和阿富汗都是中国的友好邻邦,我们同这两个国家也都保持着密切的高层往来和各领域交流合作。如果有相关消息,我们会及时向大家发布。
问:亚投行年会将在韩国举行,中方会派谁参加?对本次会议有何期待?
答:中方将由财政部部长肖捷率团出席本次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年会。自开业以来,亚投行在各成员鼎力支持下,业务运营取得“开门红”。中方期待与有关各方一道,共同推动亚投行为提升亚洲地区乃至全球基础设施和互联互通水平、促进经济复苏和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问:根据美方指控,中国这家公司是朝鲜外贸银行的“幌子”公司,你刚才提到朝鲜外贸银行不在联合国制裁清单之内。是不是说即便它在美方制裁清单内,你也不认为它的行为违法是吗?
答:刚才我已经讲得很明确。据我们所掌握,美方所指称的这家朝鲜外贸银行不在联合国安理会对朝制裁的清单上。所以,我们反对任何国家以自己所谓的国内法对其他国家实施“长臂管辖”。至于涉及到中方自己,我也可以告诉你,如果有任何其他国家的企业或者个体利用中方的领土从事违反安理会决议、或者违反中国自身法律法规的活动,中方是会坚决反对并且要依法查处的。
追问:中方是否采取措施调查有关公司或回应美方起诉?
答:对任何问题,必须要有必要的证据我们才会启动调查。我刚才说了,如果说这个银行本身并不在联合国安理会制裁决议清单上,我们反对其他国家仅凭自己的国内法实施所谓“长臂管辖”。
追问:你的意思是美方并未向中方提供可靠证据支持其相关指控吗?
答:我讲得已经非常清楚了。所谓在中国从事了违法活动,这个“违法”的定义只能有两个:第一,违反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第二,违反中国自身的法律法规。我想你很清楚了吧?
问:中方对即将在华盛顿举行的中美外交安全对话有何期待?
答:刚才我已经说过,举行中美外交安全对话是中美元首海湖庄园会晤达成的一项重要共识。这也将是特朗普总统就任以来中美两国之间首次重要机制会晤。双方会充分用好这个机制就中美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关于会晤议程,双方一直保持着密切的沟通,但是肯定会有涉及中美关系的重要问题、也会有涉及中美作为两个大国共同关心的国际热点问题。
问:能否提供有关两名在巴基斯坦被绑架中国公民的最新情况?
答:我昨天也介绍过了,中国政府和巴基斯坦政府正在就此保持着密切沟通。据我们了解,核实工作应该很快会有新的进展。
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都非常关注这个问题。中国外交部和中国驻巴基斯坦使领馆就此同巴方保持着密切沟通。我们希望对这两个中国青年的命运能够尽快核实一个准确的情况。
问:关于两名在巴基斯坦被绑架中国公民的问题,你昨日在记者会上说他们被韩国有关宗教团体利用参加了传教活动,这是否指他们做了自己不愿做的事情吗?
答:你可以再仔细看一下昨天的答问实录。昨天是印度记者问的这个问题。印度记者援引韩国外交人士的话称,韩方否认有韩国人介入这个事情。我当时的回答是,我们注意到相关报道,注意到现在报道里面有很多谈到这两名中国公民以及其他11位中国公民是被韩国有关宗教团体人员利用,在巴基斯坦从事非法传教活动,是违反了巴基斯坦法律法规和当地风俗习惯的。所以,从中国政府的角度出发,首先我们仍然十分关注这两位中国青年的命运,迫切需要核实他们的情况。第二,作为原则,中国政府一贯要求中国公民到其他国家、在这个具体案子中就是到巴基斯坦,不管是旅行还是在当地生活,一定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一定要尊重当地的民风习俗。如果确实有中国公民涉嫌违反了巴法律法规,中国政府会配合巴政府依法调查。
追问:“被利用”这个概念是否包括他们做了自己不愿做的事情?
答:我已经说了,我们会配合巴基斯坦政府对此开展调查。在事实真相没有调查清楚之前,我们不作任何臆断。
问:中方是否对这两名中国公民的11名同伴展开调查?他们是否也在从事非法传教?能否提供关于这11人的情况?
答:现在这两位中国青年的情况还没有最终核实。鉴此,我们不便介绍更多情况。关于报道称这两位中国青年和同行的11位中国公民可能被韩国宗教团体利用在巴基斯坦非法从事传教活动,我刚才已经说了,中国政府会配合巴基斯坦政府依法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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