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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率先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2017年06月28日 21:49:59 来源:浙江之声 记者 李振阳 通讯员 韩如冰 沈雁

  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6月27日讯(浙江之声记者 李振阳 通讯员 韩如冰 沈雁报道)浙江之声记者6月27日从省工商局获悉,从7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将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这是在已实施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基础上的升级版,第一批“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事项清单也正式亮相,包括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大学生创业企业认定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共11项。

  从“五证合一”升级到“多证合一”

  去年10月,浙江省首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五证”指的是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

  今年,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大决策后,社会反响强烈。省工商局副局长马剑平说,如何从“一个部门最多跑一次”转向“每件事最多跑一次”,需要理清逻辑,把散落在每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分类、分领域合并、并联审批才能实现。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在此背景下产生,它是“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升级版,它将涉及更多部门,是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从而实现一件事情最多跑一次。

  以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为例,改革前,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还需分别到商务部门和公安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改革后,仅需办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数据共享将企业信息推送给商务和公安部门,无须申办人到商务、公安部门再行办理备案手续。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以2016年全省新设企业30.8万家计算,对比改革前后“五证”办理时间,约为全省企业办事节省了240万天,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新推行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怎么改?

  记者获悉,浙江省从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不仅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也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具体怎么操作?

  建立“1+X”动态清单管理机制

  “1”即已经整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X”即五证之外,政府部门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涉企证照,以及工商登记信息能够满足其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建立动态清单管理机制,首批纳入“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有保安服务设立分公司备案、大学生创业企业认定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从事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船舶代理及水路运输代理业务经营备案、道路客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报备、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设立分公司报备、旅行社分社备案、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等11项。对暂未纳入清单的事项,将积极创造条件,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

  推行便捷高效的点单式服务

  参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两证整合”改革模式,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一份证照”机制。申请人办理涉企证照时根据需要在清单里点单,填写一份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加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公章的纸质营业执照,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数字证书),被整合的证照不再另行核发(特殊原因经企业申请的除外)。

  推广“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应用

  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区域内、行业内的广泛应用,使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企业申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或换发营业执照的,予以核发“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企业在浙江区域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从事经营活动时,各地、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均应认可“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强化信息公示和共享

  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实现企业相关信息的互通互认、共享共用,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向社会公开。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及时认领数据,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实现一次采集、一档管理、部门共享、协同监管。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电子营业执照免费发放

  记者从会上获悉,7月1日起,企业申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或换发营业执照的,将予以核发“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将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真正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据了解,浙江省企业“多证合一”申报事项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窗口或商事登记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申报材料受理后,窗口人员将有关登记、审批、备案信息录入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即确认通过;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写明理由,反馈申请人。审查通过后,打印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纸质营业执照,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件或通过邮政速递(EMS)寄递,并生成电子营业执照(数字证书)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数字证书)可以避免企业重复提交材料、来回奔跑,也能够为各类企业在不同政府部门、不同业务系统在线办事提供统一数字认证和电子签章服务,全面推行“一证通用”。

  据统计,我省自2003年启动电子营业执照(数字证书)发行以来,截至目前,已累计有1,03余万家浙企申领了电子营业执照(数字证书)。今年省政务服务网开通了电子营业执照(数字证书)云签章服务平台后,数字证书实现了公积金、年审年报、社保等20多个项目的实名认证和电子签章功能。

  新闻链接

  改革操作规程

  1.“多证合一”的申报:企业填写“一份表格”,提交“一套材料”;

  2.申报材料的受理: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窗口或商事登记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一窗受理);

  3.申报材料的审核:审核通过的,打印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纸质营业执照,并生成电子营业执照(数字证书)(一次办结);

  4.“多证合一”执照的发放: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件或通过邮政速递(EMS)寄递,同时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数字证书)(一单速达);

  5.公示共享: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多证合一”相关数据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公示,并推送给浙江政务服务网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各相关部门应及时下载相关数据。各相关部门也可以在浙江企业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自行查询和下载相关信息;

  6.变更和注销:由申请人统一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或商事登记综合受理窗口申请,操作流程与上述流程相同。

标签:营业执照;数字证书;备案;社会信用;登记;市场监管;公示 责任编辑:蒋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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