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7月7日电(记者 张尼)纠正重大刑事冤错案件34起、公布749万失信被执行人、全国12万余名法官入额……7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份报告内,以大数据形式将近年来的司法改革成效展现在公众面前。
资料图:2015年5月4日,河北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齐燕正在为立案人办理相关手续。中新社发 翟羽佳 摄
“立案难”是否得到缓解?
——各级人民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普遍达95%以上
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成效数据分析报告》以及“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典型案例 ”并回答记者提问。
《报告》称,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后,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普遍达到95%以上,上海、重庆、宁夏等地超过98%,直接登记立案的案件数量快速增长。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在会上介绍说,从地方各级法院受理案件量看,2016年较2015年增长了24.67%,2017年1至5月同比增长了11.65%。
从类型上看,行政案件增幅最大,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同比增长35.43%,2016年5月到2017年4月同比增长12.70%。
从地域上看,2017年1月至5月,全国新收案件量最大的10个基层法院分别是北京朝阳法院、上海浦东法院、广州越秀法院、北京海淀法院、深圳宝安法院等,除郑州金水区法院外,另外9个全部集中在北京、上海和广东“珠三角”地区。
资料图:2015年11月12日,呼格吉勒图全家人来到呼格新墓前祭奠中新社记者 刘文华 摄
纠正了多少冤假错案?
——2013年来全国法院纠正重大刑事冤错案件34起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现了刑事司法理念和庭审模式的重大突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纠正重大刑事冤错案件34起。
胡仕浩介绍说, 2014年至2016年,全国法院排除非法证据的一审刑事案件共计2765件,重要证人出庭率、侦查人员出庭率逐步攀升。
此外,司法责任制改革,实现了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重大突破。
改革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签发裁判文书的案件占比达到98%以上,案件层层审批现象得到彻底扭转。
资料图:民众围观被曝光的“老赖” 刘林 摄
“执行难”如何破解?
——公布749万“老赖” 限制728万人次购买机票
近年来,执行体制改革和信息化技术的深入运用,实现了破解“执行难”模式的重大突破。
胡仕浩在会上介绍说,执行查控系统已与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等13家单位联网,覆盖的银行从最初的20家增至3509家。
迄今已公布749万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中728万人次购买机票、274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对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
此外,2016年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网络司法拍卖相关规定,明确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必须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并向社会全程、全面、全网络公开,有利于提升司法拍卖效率和执行财产处置变现率,促使司法拍卖竞买机会均等化、拍卖过程公开化,有效减少拍卖过程中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
2016年11月11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审判大楼一楼大厅隆重举行首批入额法官宣誓仪式。 记者刘可耕 摄
法官员额制改革进展如何?
——全国12万余名法官入额
在法官员额制改革方面,截至2017年6月30日,全国31个高级人民法院和兵团分院、399个中级人民法院、3071个基层人民法院,已全面完成员额法官的选任工作,产生入额法官119771名。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共遴选产生367名员额法官。
按照中央统一要求,员额法官的比例在省级层面控制在中央政法编的39%以内。改革后,大多数省市区员额比例控制在32%至37%之间,为未来员额法官的常态化遴选留出了空间。
胡仕浩介绍说,改革前,全国有近21万法官。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员额法官120138人,这就意味着,将近9万名法官没有进入员额,说明司法体制改革确实是“人民法院的一场自我革命”。
他强调,这一场革命性的改革带来的变化是,法官的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审判资源得到明显优化,全国法院员额法官几乎都是科班出身。全国法院85%以上的人力资源集中到办案一线岗位,真正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
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有何成效?
—— 2014年以来采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年均增长14.16%
胡仕浩表示,面对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可能出现的“类案不同判”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68件,发布指导性案例55件。
此外,各地高院发布参考性案例3682件,制定裁判指引、类案参考等2681件,有力促进了类案标准的统一。
面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的案件压力,人民法院协同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有效破解了人案矛盾。
2014年以来,全国采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年均增长14.16%,2016年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分流导出案件153万余件,占当年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13.24%。
2016年全国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的案件量是2014年的135倍,2017年1月至5月又同比增长43.59%。(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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