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2015年9月,当时年仅10岁的雷雷辍学离家,开始在隆丰镇流浪。期间,其父周先生曾试图让他回家居住,但遭拒绝。按雷雷父亲的说法,2012年时,他与雷雷母亲离婚,随后再婚。当时,雷雷主动跟了他,抚养权自然留在他手上。而在之后的生活中,雷雷变得让人不省心,“不听话”。父子俩逐渐变得对立,甚至水火不容。而雷雷想跟母亲一起生活的意愿也没有达成,他实际上处于一种有父母而实质监护缺失的状态。
如今,雷雷入住的村里庇护所一片杂乱,其已有两个多月没回来
去年9月,一场多部门参与的救助联席会议形成决议——由彭州市隆丰镇派出所向隆丰镇高皇村村委会致函,将雷雷的临时监护权委托给村委会。
专家认为,在雷雷父母成为合格监护人之前,村委会能够承担起雷雷的临时监护责任,正是“国家监护”的体现。
去年9月,在一场多部门参与的救助联席会议后,11岁的雷雷有“家”了,彭州隆丰镇高皇村村委会获得了雷雷的临时监护权,在雷雷父母成为合格的监护人之前,村委会将负责对雷雷进行监护,这也意味着雷雷正接受着真正的“国家监护”。在这之前的一年里,由于父母离异,监护缺失,雷雷一直处于“流浪”状态(成都商报去年9月曾报道)。
履责之初,高皇村村主任杨先均曾信心满满,“既然大家都这么关心这个娃娃,我们村委会更责无旁贷。”然而,10个月过去,当初的信心却早已殆尽,无专项经费,无专业知识,无特定服务场所,配套服务体系的缺乏,加之雷雷本身的“不听话”,让杨先均和村委会深感无力。在雷雷身上,“国家监护”陷入现实困境……
成都商报记者 杜玉全
父母离异长期无人照顾 娃娃监护权委托给村委会
雷雷的“流浪”生活始于2015年10月份。在“流浪”的一年里,雷雷居无定所。白天,他混迹街头;晚上,则睡在网吧甚至街头。尽管附近居民尝试帮助他,给他饭吃,为他买衣,但并未阻止他在“混迹社会”的路上越走越远,抽烟、骂人、小偷小摸……
雷雷的情况引起彭州市检察院和成都云公益的关注。曾在彭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任职的罗关洪认为,如果雷雷得不到管教,今后堪忧。成都云公益秘书长傅艳特认为,“因为他接触的全是负面的东西,社会上的打架闹事也就会慢慢向他‘靠拢’。”
如何让雷雷不再“流浪”?
去年9月,一场多部门参与的救助联席会议在高皇村进行,最终形成一份涵盖雷雷住宿、吃饭、生活用品、安全、医疗和教育等6方面问题的临时救助方案。同时,还形成一项重要决议——根据2014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颁布实施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一条规定,由彭州市公安局隆丰镇派出所向雷雷所在的隆丰镇高皇村村委会致函,将雷雷的临时监护权委托给村委会,并由村委会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书函中提到,雷雷父母离异,没有很好地履行监护责任,导致雷雷长期无人照顾,生活陷入困境,生存处于危险状态,而其他成年亲属又不能对其承担监护责任。
村委会履行“国家监护”
安排庇护所制定监护制度
知名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北京大学教授刘继同认为,在雷雷父母成为合格监护人之前,村委会能够承担起雷雷的临时监护责任,正是“国家监护”的体现。
监护之初,高皇村村委会为雷雷制定了一套相应的监护制度。雷雷的庇护所安排在村安置小区的一间空置房内,村主任杨先均也给雷雷下了一道“死”命令:“每天必须回房间睡觉”,同时要求小区保安对雷雷进出小区的情况进行登记,“好久出去的,好久回来的,大概去了哪个地方耍。”如果长时间不见人,村委会则将进行寻找或者向警方报案求助。为履行好监护职责,杨先均会在每天上班前到雷雷的安置处查看,晚上休息前也会再去一次,看雷雷是否已经回来。每次查看的情况,杨先均都会用手机拍照,形成记录。至今,数十张记录照片仍存放在杨先均的手机内。
村委会监护之困
无经费无人员不专业
村里的监护制度难以执行下去
按照当初的救助计划,由村委会负责雷雷的临时监护问题,让其不再继续流浪,公益组织以及当地司法及政府部门同时与雷雷父母进行联系,对父母进行强制亲职教育,尤其是雷雷母亲雷女士,考虑到雷雷想与母亲生活的意愿,需要对其母进行教育,以让其接纳雷雷。但雷女士仅露面一次便处于“失联”状态。
这让杨先均始料未及,也让这项原本临时的监护职责持续至今。“娃娃是村上的人,村上肯定责无旁贷,想着能够尽快解决,临时性(监护)也不过一两个月,结果到现在都没有解决。”
“时间长短其实也不是什么问题,但村委会的确面临着很多困难。”杨先均说,首要的困难在于村委会无法将照顾雷雷的责任交给一个具体的人来做,一方面村委会人手有限,总共仅5人,而村上事务又尤为繁杂,“根本空不出手来照顾雷雷。”另一方面,“谁又能来担这个责呢?也没谁敢来负责,出了事情怎么办?”
能不能单独请人来照顾呢?又一个问题出现了,“谁愿意?谁来出这个钱?”杨先均说,这笔钱村委难以支出,村上的钱都必须用于村务开支,除非有专项经费,否则不能擅自使用。
另一个问题在于“专业性”。杨先均说,自己的娃娃可以严厉批评,但对雷雷更需要讲究技巧,说得不好就容易出麻烦,而村委会缺乏这样的技巧,“农村出身的人,关注不到娃娃的内心,如何引导、如何巧妙地让他接受我们的教育很困难。”
杨先均介绍,由于缺乏对未成年人的专业知识,他们在管理雷雷的过程中遭遇诸多尴尬。“我看到不好的就要直接说,但说多了,他反而对我也产生了排斥心理,以前还比较亲,现在有时对我也要骂脏话,能怎么办呢?”
诸多原因造成村委会对雷雷的监护依然停留在最初的生活吃住上,甚至当初的监护制度也难以执行下去,雷雷进出小区的出入登记实行了不到三个月就中断了。
监护近一年现状
雷雷已两月“没消息”
很少回村里的庇护所
一方面,村委会在履责中遭遇现实困境,另一方面,雷雷的“不听话”更加重了这种监护之难。在接受村委会“国家监护”近一年里,雷雷的状态似乎并不让人满意,甚至有更严重的趋势。不仅仍抽烟、骂人,甚至接触到赌博,还不断“伤害”曾照顾他的好心人。
安置小区内的住宿房已很长时间不见他的人影。小区保安雷明发介绍,雷雷已至少有两个月没在小区内出现。事实上,春节后雷雷就很少再回到这个庇护所。“有时还是在街边睡。”
日前,成都商报记者再次来到雷雷所在的安置小区,找到他的房间。与去年记者为其布置床铺,送他入住时的场景相比,如今房间内一片杂乱,地上散落着烟头和垃圾,被子乱作一团。
“你说这种情况咋办?真是没办法。”杨先均很无奈,“我们没办法24小时盯着他,甚至在街上都找不到他,也不可能把他限定在某一个区域,况且也没有一个可以供他待的服务场所,他不出去去哪里呢?”杨先均表示,最近两月,他都不知道雷雷在哪儿,“管不住,没信心管了。”
雷雷的“不听话”还表现在言行上。春节时,当地部门为雷雷送来慰问物品以及400元钱,钱由杨先均保管,分次给他。杨先均要求100元钱必须用5天到一周时间,但雷雷不买账。一次在一个茶楼里,雷雷见面就向杨先均提出“没钱了,我的钱呢?”杨先均只好给了他100元,然而雷雷转身就对茶楼老板说“给我拿两包中华”……
小区外的茶楼老板向德琼曾对雷雷照顾有加,很长一段时间几乎照管着他的一日三餐,偶尔雷雷也会帮着照看一下客人。然而,在一次向向德琼索要红包无果后,雷雷翻脸恶语相向,之后再未到过茶楼。
还有一次,在参加完一场丧事后,雷雷让堂哥周先生为他收拾好吹曲的小号,但堂哥忘记了。雷雷当着众人发火,质问堂哥并险些掀桌。“这也是我们最担心的,他这种性情如果哪天闯祸了出现意外咋办?以前还没这方面的担心,但现在不敢这么自信了。”杨先均说。
求解
“国家监护”之困
1
公益组织
村委会“国家监护”孤掌难鸣
将进一步设关爱项目 聘专人照管类似未成年人
参与雷雷救助工作的成都云公益发展促进会秘书长傅艳认为,雷雷的救助情况不容乐观。“之前他呈现出来的状态让人很有信心,但现在我们也不敢保证救助能不能成功了。”
傅艳介绍,在未成年人工作中有三类情况,“一类是在逆境中,只要给一点支持就会上升;一类是处于逆境,能调动内因转变;再一类就是类似极端案例,处于逆境也没有向上的内因,就得单独想方法。”目前,雷雷由之前的第二类甚至偏第一类,滑到了第三类情况。傅艳认为,问题的关键仍在雷雷妈妈身上。“我们发现雷雷的情况呈现出一个起伏线,每当雷雷发生变化时,都与妈妈回家却不愿见他,也不愿问候他有关系。而我们又始终无法联系上雷妈妈,进展的不顺让雷雷觉得救助是失望的。”
这也是村委会的“国家监护”面临难处的一个重要方面。“理想状态是,村委会进行临时国家监护,其余相关部门的服务体系跟上,再与家庭中的妈妈进行有效互动,在临时监护阶段就能把雷雷想跟妈妈生活的意愿达成,让他向利好转变。”傅艳介绍,而目前,在家庭因素缺失、其余服务体系有待完善的现实下,村委会的“国家监护”显得孤掌难鸣。
“另一方面,村委会专业人员的缺乏、资金不足等原因也造成监护困难。”傅艳说,“目前我们基本敲定将在当地进一步设立关爱项目,聘请专人负责照管类似雷雷的未成年人,并支付其薪资、进行专业培训,解决专业人员缺乏问题。”
2
专家建言
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刘继同:
“国家监护”需要更多专业人士和组织
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北京大学教授刘继同认为,“村委会确实仅能在生活照顾方面尽力,其他方面没有这个能力和条件,这也是一个现实,也正说明了‘国家监护’其实需要更多的专业人士和专业组织。”
刘继同介绍,目前“国家监护”的执行存在诸多难点,高皇村村委会的困境基本上能反映出这些难点所在:没有专业人员;没有一套专业服务体系;没有专门机构和专项经费。“对村委会、公安、街道办等部门而言,儿童保护只是原有职能的一部分,但儿童工作者又必须要求专业性。在服务体系上需要建立专业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服务要细化,警察有交警刑警之分,儿童服务也应该这样。另外,除了办公机构,更重要的是需要更多的儿童福利机构,需要固定经费,否则难以开展日常的运营。
独立儿童工作顾问杨海宇:
不仅要有人监护 更需要一个服务体系
杨海宇曾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工作多年,在他看来,“在进行‘国家监护’时,无论是临时监护还是长期监护,都应明确监护职责,应包含未成年人的教育、医疗、心理、发展等多个方面,同时有具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力的服务人员,有相应的儿童服务体系,在其熟悉的家庭、家族和社区的环境下进行,但目前国内在这些方面是缺乏的。
在雷雷的个例中,村委会缺乏经验和专业能力,也无相关培训,作为短期临时监护是可以的,但进行长期监护很难。“应该逐步建立儿童基本的服务场所,不仅是有人来监护,更需要一个服务体系,增加临时监护的能力。”杨海宇认为,在儿童保护工作中,应去培育和发展社区儿童组织、社会团体、例如“社区儿童之家”,能有专业社工参与,既有日常照管,又能了解孩子心理状况,提供关怀、辅导和及时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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