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28年后在白银市一小卖部被警方抓获
1988年至2002年的14年间,甘肃省白银市9名女性和内蒙古包头市两名女性惨遭杀害,部分受害人曾遭受性侵害。距离首次作案28年后,2016年8月26日,52岁的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在白银市工业学校小卖部被警方抓获。7月18日上午9时,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由于涉及隐私多,案情复杂,该案将不公开审理。
嫌犯杀害11名女性
28年后被警方抓获
1988年5月26日,白银市永丰街白银公司23岁的女职工白某被害于家中。警方勘验时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共有刀伤26处”。
在白某遇害6年之后,白银陆续出现多起情节相似的残忍凶案。1994年7月27日下午2时50分许,白银供电局女性临时工石某被人杀害于其单身宿舍内,被害时年仅19岁。警方现场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共有刀伤36处”。
从1988年至2002年的14年间,白银市共有9名女性陆续在家中被残忍杀害,受害人中年龄最小的仅仅8岁。这些案件的特征是,凶犯大都选在白天作案,进入所选女子居住地后进行强奸杀害或奸尸。有的死者,甚至还被刀割去器官等人体组织。后经警方确认,案件系同一人所为。除了白银,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也发生过两起类似案件。
由于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残忍,不仅强奸、杀害女性,还用刀割去器官人体组织等,受害人中年龄最小的仅8岁,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在当地造成严重恐慌。一段时间之内,白银几所正规的中学只允许住校学生在学校上晚自习,走读生一律七点半之前回家,几乎不再有女性敢穿红衣服。
2016年8月26日上午,警方在白银市工业学校的小卖部将高承勇抓获,经初步审讯,高承勇对在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间实施强奸杀人作案11起、杀死11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时距离高承勇首次作案已经过去了整整28年。
嫌犯心理素质非常好
具有极强反侦查能力
2016年11月24日,甘肃省公安厅曾对高承勇案进行通报,根据通报,DNA和指纹成为案件告破的两大“杀手锏”。28年来,为侦破这起“世纪悬案”,警方采集指纹达23万枚,DNA排查超过10万人。
2015年下半年,随着DNA库建设和血样采集工作推进,高承勇的一名亲属高某某因违法犯罪被采集到血样。白银市公安局进一步排查工作将高承勇4名亲属纳入DNA采集范围。2016年8月18日,甘肃省公安厅决定对历年采集的23万枚指纹、10余万份血样全部重新检测入库,利用DNA-Y技术,对犯罪嫌疑人DNA进行家系排查,进一步缩小侦查范围。
经对高某某审讯得知,其所在的高家位于兰州市榆中县青城镇。专案组立即兵分三路,分别对高某某、高某某父辈兄弟等家族成员、高某某家系成员分布进行排查。在排查中,专案组民警得知,有人自去年起居住在白银市一学校的小卖部里,专案组立即派出一队民警前往。
在入户调查时,民警敏锐地发现高承勇神色慌张,随后又发现其指纹和白银系列案现场遗留指纹高度相似。后警方将高承勇抓获。
今年6月,甘肃省白银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白银案”专案组负责人王护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谈及对高承勇的印象。王护民说,高承勇的心理素质非常好,具有极强的反侦查能力,能有效把控自己的行为,低调隐秘地生活。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每一起案子都记得非常清晰,作案时间、地点、过程,作案之前的准备和作案之后的逃跑路线,说得清楚明白,而且说这些事的时候没有一点情绪的波澜,也未曾表达悔过之心。
涉及四宗罪被公诉
法院将不公开审理
7月17日上午,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白银连环杀人案”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根据发布会的说明,该案将于7月18日上午在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进行审理,据法院介绍,该案中公诉机关共指控被告人高承勇11起犯罪事实,这11起犯罪事实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占了大部分,加之高承勇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恶劣,综合考虑后合议庭决定,此案全案不公开开庭审理,媒体记者也不能旁听。在开庭前3日,法院已将案由、开庭时间、开庭地点依法告知了相关诉讼参与人。
据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赵永奇介绍,被告人高承勇涉嫌犯故意杀人罪,由甘肃省白银市公安局侦破,于2016年8月27日被白银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白银市公安局逮捕。 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高承勇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侮辱尸体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媒体提出的从嫌疑人到案到开审为何时隔一年,高承勇将面对什么样的量刑,案件为何不公开审理,案件会不会当庭宣判等问题,发言人也都进行了一一解答。
据介绍,该案由于时间跨度长,作案次数多,案情复杂,从程序上说,涉及到大量的规范性文件,其间曾补查证据,因此历时较长。
对于庭审的审理时间,据法院介绍,初步估计将在两天半左右,但实际上不好说,另外案件影响特别重大,可能不会当庭宣判。对高承勇将要面临什么样的刑罚、是否会判死刑等问题,据法院介绍,由于庭审还没开始,目前还谈不上什么罪名。根据法律规定,高承勇被指控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侮辱尸体罪等四项罪名,前三项的最高判罚都是死刑,第四项侮辱尸体罪,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此前,有报道称,高承勇被抓后他曾提出过捐献自己的器官,对于这种说法,白银市中院发言人赵永奇回应称,截至目前,高承勇并未向合议庭提出捐献器官的申请。
无法面对被害者家人
被告亲属不旁听庭审
北青报记者获悉,因为高承勇本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根据司法程序公平公正的要求,白银市司法机关给高承勇指定了辩护律师,白银市律师协会分管刑事专业的副会长、甘肃仁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爱军将担任高承勇的法律援助律师。
朱爱军律师表示,从公安侦查阶段,他便接受指派介入了这个案子,高承勇本人对指派律师也没有意见,他没有表现出抵触情绪,非常配合。
对于今天的开庭,朱爱军律师表示,该案中虽然有11名女性被害,但因为案件是同一个被告人,属于一个案件,里面有11起犯罪,因此法院决定对整个案件进行不公开审理。最近几天他一直在忙于做开庭前的准备,也数次会见过高承勇。
朱爱军曾经和高承勇的妻子通过电话,家属表示不会去旁听庭审,因为觉得去了庭审无法面对受害人家属,如果查明案件都是高承勇所为,家属也想对被害人家属表示歉意。根据朱爱军跟家属的接触,对这个案件的发生,高承勇的妻子至今也没法接受,她认为高承勇在生活中性格很内向,在生活中从来没有对她有过家暴行为,却没想到丈夫在外面做出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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