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14至15日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笔者认为,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设立,对于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过去二十多年,我国金融体系得到了长足发展,无论从市场规模、产品种类还是开放程度来看,都已经成为全球金融市场不可忽略的中坚力量。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化,“一行三会”+“垂直管理”的监管体系也得到逐步完善。然而,07-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的金融发展为我国的金融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市场化、创新化、网络化、数字化和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现有制度在很多方面难以实现有效监管,监管创新势在必行。
张贤达摄/光明图片
在设立统一的综合性金融监管协调机构上,有着丰富的国际经验可供借鉴。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内的货币监理署(OOC),英国央行金融政策委员会(FPC),以及日本金融厅(FSA)都是和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行使相似职能的金融稳定机构。事实上,相对于我国的分业监管部门和其他各国的金融稳定机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具有三大先天优势。第一,以宏观审慎监管为纲。宏观审慎监管要求监管机构关注金融系统整体稳定性,以防范金融危机为目标,适合由统一的综合性金融监管机构进行整体管理。第二,高屋建瓴,能够准确聚焦金融监管核心问题。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所关心的问题不受细分行业限制,从降低金融系统性风险的角度进行综合协调,能够有效提升监管效率。第三,政策手段丰富全面。除了一般意义上的监管政策,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能够统筹协调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等各项金融政策和宏观经济政策,更好地把握金融发展和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提高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在设立伊始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首先,从源头遏制金融加杠杆,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的问题。在保障实体经济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现金融去杠杆,优化资本结构,是未来一段时间内金融工作的重点。其次,引导金融行业从综合混业经营向专项分业经营有序转变。不受约束的混业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美国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最近一次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也难辞其咎。“聚焦主业,做精专业”应成为我国金融行业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方向。
再次,妥善对待互联网金融野蛮生长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监管方针。互联网金融本质上是基于信息技术发展起来的平台化金融服务,已有模式难以对其进行监管。面对技术创新要有相应的制度创新,通过加强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适应现代金融科技进步,才能促进我国金融体系的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建立统一协调的金融监管体系有利于我国金融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为我国经济培育新增长动力,持续优化经济结构做出重要贡献。
(作者: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徐翔)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