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工信部回应“禁用VPN”:清理对象是无资质者)
中新网7月25日电 在国务院新闻办今日举行的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及“有地方出台规定,对违法违规利用VPN上网加强管理”一事,工信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表示,不了解有关情况。但是通过网络来传播有害甚至是暴恐信息,是中国法律所不允许的。
有记者问:最近一些媒体比较关注中国对VPN相关政策。听说个别中国境内的VPN供应商已经停止了运作,您能否证实或者澄清一下。另外,中国对VPN管理有哪些法规政策?
张峰对此回应,今年1月,工信部出台了《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结构服务市场的通知》,《通知》主要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市场的行为,规范的对象主要是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无国际通信业务经营资质的企业和个人,租用国际专线或者VPN,违规开展跨境电信业务经营活动。这些规定主要是对那些无证经营的、不符合规范的进行清理,对于依法依规的企业和个人不会带来什么影响。
张峰还提到,一些外贸企业、跨国企业因办公自用等原因,需要通过专线等方式跨境联网时,可以向依法设置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租用,《通知》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其正常运转造成影响。
在回答有关企业的审批标准时,张峰表示,不单单是经营互联网的专线,包括VPN,就是从事基础电信业务,包括增值电信业务,都需获得政府的有关批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一直到电信业务的目录里都有规定,这些规定对不同业务有不同要求。
张峰介绍,比如说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有基础电信业务的要求,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有增值电信业务的要求。增值电信业务现在有许多项,在新版的电信业务目录里面都有表述。又比如大数据、云计算、数据中心等等,主要加强管理、加强规范,保证消费者权益,能够提供优质、长期、固定、安全的服务。还比如,现在还有一些数据中心,也就是IDC,这里面的标准也进行了修订,主要是要保证服务质量以及安全性,这是最主要的。我们现在很多业务都是在云上,数据中心是重要的支撑,如果数据中心没有一个好的保障,没有安全可靠的运行,对企业来讲有很大隐患。
关于VPN的问题,工信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补充称,在中国经营相关业务应该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申请许可,这实际上在全世界很多国家都是这样做的。在美国、在欧洲、在亚洲都是这样做的,各个国家的管理方式也不尽相同。在中国三大运营商给老百姓提供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网速不断提升,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闻库表示,特别是数字经济方面,大街小巷特别是地铁口边上的共享单车等等,说明网络覆盖是非常完善的,应用是日益广泛的。同时我们也会关注老百姓的一些需求。但是通过网络来传播有害甚至是暴恐信息,是中国法律所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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