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外佣入境”的神秘面纱
前不久,“中国拟开放5城市雇菲佣”的消息引发了争议。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工作节奏加快以及消费观念的转变,家务劳动社会化已被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所认同,家政服务市场存在着巨大的消费需求。由于国内高端家政人员数量较少,雇佣“菲佣”等外籍佣人在部分外籍人士和经济水平较高的家庭中有了市场,进而催生了“外佣”黑中介服务。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组织偷越国境案时,发现“外佣入境从事家政服务”已然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亟须得到法律有效规制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巨额利润催生外佣中介行业
2015年5月,李兰在苏州工业园区开了一家家政公司,主要帮助客户从事赴美生子和介绍外籍保姆业务。赴美生子业务没做成几单,介绍外籍保姆的业务却让她赚得盆满钵满。
通过在北京的朋友陆凡介绍,李兰负责做华东地区的“代理”。
刚开始,都是陆凡招录外佣,再由李兰将外佣送到苏州雇主家中。生意慢慢做熟后,她就开始直接联系印尼的中介,让印尼中介寻找外籍佣人。有时,李兰会去印尼实地考察佣人。
看中佣人后,印尼中介(“牛头”)负责办理护照、签证和购买机票,由李兰派人去上海接机,然后直接安置到苏州宿舍内,对这些佣人进行培训,培训如何做中餐、带小孩、洗衣服等。再通过网站和微信寻找雇主,与雇主达成合意、签订合同后,将佣人送到客户家中。
李兰一般向雇主收取中介费是7.9万元,向菲佣收取2.1万元,作为他们回去机票及罚款费用,“雇主每月给我们5100元,作为外佣的工资”。中介通过两头收费,在介绍外籍佣人业务中赚取丰厚回报。
国家规定不允许雇佣外佣,发现了会向雇主罚款,中介会先扣一部分钱,以备不测。
仅仅从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案发,李兰的这家公司就介绍了200多名菲律宾籍和印尼籍妇女进入我国提供家政服务,犯罪所得1000多万元。据公司业务员供述,每介绍一个外佣给雇主,均可拿到提成1500元。
虚假签证轻松入境
从事外佣介绍的中介形成了一个圈子,互相出售货源、承揽生意。
由于“菲佣”名气大,因此雇主对菲佣的需求较多。而李兰的“牛头”渠道多来自印尼,她往往通过她的上家——魏文、黄娟等人,来招录菲律宾佣人。
“一般她会把‘菲佣’的简历和照片在微信上发给我,我相中了给她定金两万元,等人带到国内后,我再支付尾款4.8万元。”
由于菲律宾政府不让菲律宾人直飞中国内地,因此“菲佣”多是先飞吉隆坡或中国香港,再转机到内地。
据了解,魏文、黄娟在菲律宾海关以及马尼拉、吉隆坡相关机构的熟人,通过提交虚假公司商务邀请函,为外佣办理商务签证和续签服务,让外佣能够顺利进入国内。
从中,他们能赚取7万元左右的中介费用。
此外,持有M签证的外佣,存在一次办理可两次入境的类型。持这种签证的外佣需要在第一次入境90天满期前出境一次,便可在境内再待90天。
为了让在雇主家中做得不错的外佣,继续履行合同在雇主家做保姆,李兰会派人在90天期满前,看管着外佣去中国香港、澳门,韩国济州岛等地,提前买好来回机票,到达这些地方后,在签证上盖上章然后返回,继续回到雇主家中做保姆,从而再能“合法”停留90天。这样,整个“合法”停留时间就有半年之久。
灰色地带的法律风险
据介绍,“牛头”介绍外佣到中国做保姆,入境后,外佣的人身自由也受限。从印尼来的佣人多持L旅游签证,30天后即到期,而签证过期后,来华打工的“外佣”就成了非法滞留的“黑户”。
据李兰交代,招录的外佣中也出现过潜逃的情况。
为防止外佣被发现,也担心外佣寻找其他中介,中介对外佣监管非常严格。外佣均被统一安排到租住宿舍中,要求不能随意出入行动,必须由工作人员陪同才可外出;外佣手机和护照都被收掉。
即使进入雇主家中工作,外佣亦被反复告诫千万不能给陌生人开门,未经雇主同意不可随意出门,不可随意和陌生人说话。
鉴于菲律宾、印尼佣人多以英语为母语,因此雇主不乏中国香港、韩国等境外人士,地点分布于上海、北京、大连、重庆等城市。
雇主与中介签订合同事由违法,不受法律保护。雇主在明知雇佣外佣为违法情形下,与中介签订的咨询合同以及和外佣签订的雇佣合同均不受法律保护,势必在自身财产、人身安全上存在安全隐患。
李兰的公司为规避法律风险,将公司与雇主之间的合同全数销毁,避免法律追究。
所谓“菲佣”,多是直接从当地招聘过来的普通妇女,并非经过系统学习的正规“菲佣”,而在入境后,经过四五天的适应性培训就火速上岗,难免存在服务能力弱、适应能力差、身体健康问题成谜等问题。
检察机关建议加强对非法入境者的监管
“菲佣”之所以能成为国际知名品牌,在于菲律宾家政教育普及,而很多受教育水平较高的女性愿意从事家政行业。“菲佣”的技能均源自培训,由菲律宾教育和技能发展局开设培训,为“菲佣”提供240门课,涵盖一名家政服务员日常工作涉及的一切领域。
检察机关建议对传统家政行业进行细分,重点在职业教育中强化家政领域培训,考虑对接市场的高端需求。另一方面,建议加强对“菲佣”服务的考察和研究力度,采取“拿来主义”进行相关制度的思考,制定更为精密、严格、完整的行业标准,促进家政(保姆)行业的职业化。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有确定的聘用单位,个人及家庭不允许雇佣外籍劳工”,外佣入境本身得不到法律保护。国内外佣一般是以旅游形式进入中国,工作签证很难办理,即使办理下来,再想续签也比较麻烦,黑中介通过各种关系、请托、造假让很多非法入境的黑工滞留国内。
检察机关建议加强对非法入境者的监管。建议出入境管理局、海关等部门加强入境审查,重点对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国女性入境实施更为严格检查,对其邀请函进行详细询问和真实性检查,从源头上防止非法入境现象产生。
同时,还建议加强对中介业务的监管力度。“黑中介”的背后是“黑监管”,外佣一路绿灯进入国内雇主家庭,说明行政机关对中介监管不到位,给了不法分子钻空子的机会。行政机关应该加强对中介业务、中介合同的巡查,及时取缔中介公司外佣介绍、赴美生子业务,及时发现中介公司违法操作、违规合同。
最后,建议加大对“黑中介”的处罚力度,不能止于罚款、公示,有必要设立“清退”“从业禁止”等办法,让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黑中介”从市场中彻底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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