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被Springer出版社撤稿的两篇论文的彻查结果和科技部《关于对集中撤稿论文涉事作者处理指导意见的函》(国科办政[2017]50号)的要求,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对涉案论文作者处理意见如下:
一、第一作者延俊元论文“The critical role of HMGA2 in regulation of EMT in epithelial ovarian carcinomas”。经调查认定,作者向第三方购买、代写论文。
1.对延俊元追缴发放的论文奖励;取消主任医师职称资格,同时给予降低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处分;5年内不得晋升职称、职务,不得申报科研项目、成果奖及各种荣誉等;5年内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进行诚信诫勉谈话,记入诚信信用信息系统;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全院通报批评。
2.对潘云燕追缴发放的论文奖励;取消副主任医师职称,同时给予降低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处分;3年内不得晋升职称、职务,不得申报科研项目、成果奖及各种荣誉等;3年内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进行诚信诫勉谈话,记入诚信信用信息系统;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
3.对刘妍进行诚信诫勉谈话,全院通报批评。
4. 作者张燕玲、石文双、任翠丽对于文章的发表全过程不知情,为第一作者擅自署名,经查实为无过错作者,通知作者所在单位对此三位作者进行批评教育及诚信诫勉谈话。
二、第一作者牛洪欣论文“The clinical utility of image-guided iodine-125 seed in patients with unresectable pancreatic cancer”。经调查认定,论文由作者完成,但由第三方代投。
1. 对牛洪欣追缴发放的论文奖励;撤销其主任医师资格;3年内不得晋升职称,不得参评各种学术称号;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进行诚信诫勉谈话,记入诚信信用信息系统;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
2. 对张西坤、王斌、周钊、汪建进行诚信诫勉谈话,全院通报批评。
3.徐忠法对论文发表过程不知情,但负有失察责任。追缴发放的论文奖励;终止正在申报的国自然基金项目;给予党内批评教育;进行诚信诫勉谈话,全院通报批评。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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