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心铸魂,成风化人
——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益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意蕴深长,深深铭刻在人们心中。
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
牢记总书记的嘱托,宣传思想文化战线抓住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
五年来,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路上,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相得益彰——
宣传思想文化战线深入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创作“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运用诗词、楹联、书法、剪纸等传统文化形式加以呈现,并在新闻媒体、街头巷尾广泛传播,成为一道亮丽风景。
在传统节日开展的“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挖掘春节之喜庆、端午之追忆、七夕之忠贞、中秋之团圆、重阳之敬老等深厚文化底蕴,使传统节日焕发时代活力,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爱国节、情感节、仁爱节。
在气势恢宏的抗战胜利日阅兵中珍爱和平,在“勿忘九一八”撞钟鸣警等仪式中铭记历史,在烈士纪念日缅怀先烈……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生动开展的爱国主义教育,让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根植在人们灵魂深处,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
五年来,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路上,群星灿烂与七星共明交相辉映——
我们的时代英雄辈出,既有“时代楷模”的榜样引领,也有“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的大量涌现。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评选表彰第四届、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116人,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各地各部门注重分层推选各级各类先进典型,让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典型都能发光发热,让一座座道德灯塔昂然挺立。
在榜样模范典型的示范带动下,在相关制度的保障推动下,勤俭节约、孝老爱亲、诚信教育、公益行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旅游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蓬勃开展,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同频共振,潜移默化地引导人民群众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润物无声地让核心价值观成为百姓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
五年来,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路上,法安天下与德润人心同行并举——
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法治”二字清晰呈现。宣传思想文化战线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中,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团体章程和各行各业的规章规范中,推动完善见义勇为、诚信建设、慈善捐赠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
人们看到,作为民法典开篇之作的民法总则,成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鲜明写照。不久前“诞生”的国歌法,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开篇第一条。
人们看到,持之以恒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干部群众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深入开展的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运用法治手段惩戒“老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侵犯“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案、邱少云人格权纠纷案等,维护了公平正义、净化了社会风气、醇化了道德风尚。
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亿万中华儿女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下,共同熔铸起实现中国梦坚不可摧的精神支柱。
不负时代,无愧人民
——以改革创新激发活力,从传统文化汲取养分,推动文艺创作从高原迈向高峰,社会主义文化事业谱写崭新篇章
“没有中华文化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谆谆教诲、殷殷期待,为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指明了方向。
推动文化繁荣兴盛,离不开文化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离不开文化立法的保驾护航——
党的十八大以来,繁荣文艺发展、促进创作生产的高含金量政策密集出台,文化立法步伐明显加快,为文化繁荣发展谋定全局。
2014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有了明确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
经过四年多努力,300多项文化体制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文化领域的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两个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基本确立,标准化均等化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益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和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
“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党中央周密部署下,文化新政环环相扣,为破解文化领域的诸多发展难点“披荆斩棘”。
扶持国产电影的电影产业促进法、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开拓性文化立法项目相继通过,文化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文化立法部际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夯实法治基础。
推动文化繁荣兴盛,呼唤广大文艺工作者贴近生活,需要文化改革政策向基层倾斜——
“人民是文艺创作的源头活水,一旦离开人民,文艺就会变成无根的浮萍、无病的呻吟、无魂的躯壳。”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激励着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脚步。
从黑龙江边防哨所到海南三沙群岛,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工地到地震洪水灾区板房……3年多来,10万多人次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开展采风创作、慰问演出、文化惠民活动。在为广大群众带去高品质精神食粮的同时,文艺工作者也收获着心灵的感动和创作的滋养。
贫困不拒绝文化,脱贫离不开文化,文化有助于脱贫。宣传思想文化战线集中力量完成“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建设,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扶持建设1万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将惠及2万多个行政村;中西部县级城市获得扶持建设2104家数字影院,我国从此实现所有县级城市数字放映场所全覆盖。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文化小康建设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推动文化繁荣兴盛,需要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五年来,通过中华文化资源普查工程、国家古籍保护工程、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出版工程、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等15个重点计划项目,我国传统文化资源得以大规模整理梳理;组织编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百部经典》《复兴文库》等,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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