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促进实体经济振兴、加快转型升级;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推动营改增改革成果法治化。
会议指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发展工业互联网,这有利于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数字经济,打造制造强国、网络强国。一要营造有利于工业互联网发展的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扩大市场主体平等进入范围,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通过财税政策支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创新金融服务等,促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二要推动工业企业内网、外网建设。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发展大型工业云平台,实现企业内部及产业上下游、跨领域生产设备与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开展协同设计、众包众创等。三要加强基础网络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面向先进制造业的下一代互联网升级改造。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专网降费提速。完善标准和标识解析等体系。引导企业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四要依托工业互联网促进融通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大中小企业跨界融通,形成服务“双创”的公共平台。推动开放合作,鼓励国内外企业协作。培养引进专业人才。
会议指出,经法律程序批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原实行营业税的服务业领域已统一征收增值税,实质上全面取消了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际已停止执行。为巩固营改增大幅减税成果,必须修改相应法规,并重新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全面取消营业税,将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调整为增值税纳税人,并明确相应税率。根据13%增值税率已取消的情况,将销售或进口粮食、图书、饲料等货物的税率由13%降至11%。同时,保持对部分行业实施的过渡性政策不变。考虑到下一步深化改革需要,草案明确,国务院或经国务院同意由财税主管部门对增值税有关事项另作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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