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审计署副审计长秦博勇接受央视记者专访,就《规定》作出解读。
秦博勇表示,《规定》的出台标志着一项全新的经常性的审计制度正式建立,对于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具有重大意义。“中央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制度安排,关键在领导干部抓落实,我们主要是通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领导干部落实有关重大决策部署。”
《规定》明确,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应当坚持依法审计、问题导向、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的原则,主要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以及履行其他相关责任情况。秦博勇表示,主要是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管辖范围内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的数量质量变化情况,或者叫多了、少了,好了、差了。
审计的对象?具体审什么?怎么评价?
在接受专访时,秦博勇副审计长还就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对象,审计的具体内容,以及如何对领导干部进行评价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秦博勇表示,此项审计制度,审计的是地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承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她还就离任审计的具体内容作出解读。“主要是包括山水林田湖草有关情况,具体包括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水、海洋等,当然也包括空气质量的变化情况。”
《规定》强调,审计机关应当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地区或者主管业务领域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结合审计结果,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
秦博勇表示,审计机关将坚持问题导向,揭示存在的问题,根据审计结果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画个像,作出总体评价。
据了解,此项审计工作不仅运用查账、对图、核表、实地勘查等传统审计方法,还将利用卫星影像、遥感测绘、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从而准确掌握自然资源资产变化情况。
《规定》对政府部门、领导干部提出明确要求
《规定》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整改。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负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工作部门应当加强部门联动,尽快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共享平台,并向审计机关开放,为审计提供专业支持和制度保障,支持、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县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本级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并接受、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审计。
秦博勇表示,《规定》的出台,也标志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这项改革任务,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多地试点,转向全国全面铺开。审计机关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不断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为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加油。
据了解,自2015年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以来,截至2017年10月,全国审计机关共实施审计试点项目827个,涉及被审计领导干部1210人。
(原标题《中办 国办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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