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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发布资产管理新规意见稿 打破刚兑迎变局
2017年11月29日 09:15:57 来源:人民网 罗知之

  近日,央行联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共同起草了《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导意见》重点关注前期资管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乱加杠杆、多层嵌套、刚性兑付等问题,并提出具体要求。

  专家表示,《指导意见》一旦正式出台,将为金融机构资管业务规范发展奠定基础、指明方向。资产管理业务有望告别“野蛮生长”时代,逐渐回归本源。面对“刚性兑付”被打破,专家提醒投资者,在投资理财时要综合考虑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五部委联合制定资管标准

  《指导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资管业务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攀升,在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优化社会融资结构、支持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同类资管业务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不一致,也存在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监管套利、产品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

  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管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五部委联合起草了《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29条,按照产品类型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确立资管产品的分类标准。二是降低影子银行风险。三是减少流动性风险。四是打破刚性兑付。资管业务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金融管理部门对刚性兑付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五是控制资管产品的杠杆水平。六是抑制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七是切实加强监管协调。八是合理设置过渡期。

  考虑到存量资管业务的存续期、市场规模,同时兼顾增量资管业务的合理发行,《指导意见》设置了较长的过渡期,实施“新老划断”,不搞“一刀切”,过渡期为《指导意见》发布实施后至2019年6月30日。

  针对非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开展资管业务的乱象,《指导意见》也按照“未经批准不得从事金融业务,金融业务必须接受金融监管”的理念,明确提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管产品。

  目前下发的《指导意见》只是征求意见稿,据业内预期,4-5个月后相应的细则会正式下发。

  专家:打破“刚性兑付”是必然趋势

  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董希淼表示,与此前流传的初步意见稿相比,《指导意见》增加了关于资金池、刚性兑付、合格投资者认定以及规范期限错配等内容。从总体上看,《指导意见》原则明确,有的放矢,将风险防范放在突出地位,重点关注前期资管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乱加杠杆、多层嵌套、刚性兑付等问题。

  他还指出,长期以来,资管行业发展中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利用监管规制不同,寻求监管套利。在各类资金中,追根溯源,来自银行的资金占比较高。《指导意见》将规范通道业务作为治理重点,禁止多层嵌套,这将首先对银行资管业务产生重要影响。

  “从银行资管具体业务来看,保本理财业务的开展将会受到影响。《指导意见》要求资管产品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保本理财可能面临重新定义,或将其纳入存款产品范畴。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净值型理财产品可能会快速增加,成为银行理财产品的主流。这对于银行资产管理能力提出较高要求,银行应具有较强的资产配置能力和投资研究能力。” 恒丰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张涛表示。

  在业内人士看来,《指导意见》对分级类产品的从严要求,指向二级市场加杠杆行为,体现出金融去杠杆的政策导向。华商基金策略研究员张博炜指出,此次监管对结构化产品限制的进一步加强,意在约束投资者对单一非标资产或是标准化股票债券进行杠杆交易,体现出金融去杠杆、约束金融投机的政策导向。

  董希淼和张涛也强调,资管业务更加规范健康地发展,从长远看将利好广大投资者。面对“刚性兑付”被打破,投资者要认识到,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在投资理财时要综合考虑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标签:资产管理 责任编辑: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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