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得接受赞助 要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
2017年12月11日 18:48:38
来源:新华视点
【两办发文严管办公用房:建房资金不得接受赞助或捐款】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所需资金应当通过政府预算安排,不得接受任何形式赞助或者捐款,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者摊派,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借款,不得让施工单位垫资,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记者林晖)
【两办发布公务用车新规: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越野车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记者林晖)
标签:公用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
责任编辑:吴盈秋
热点新闻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